大唐碳资产:控排企业和国家都应该重视的碳核算边界问题

文章来源:大唐碳资产符 欢2017-11-29 09:34

10月18日十九大带来了好消息,习主席高度肯定我国在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中的重要地位,我们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10月31日,举行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行动2017年度报告》的新闻发布会,气候司新负责人李高表示有信心按照既定的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完成好碳市场建设的相关工作。11月13日解振华在德国波恩气候大会上透露中国碳市场建立已进入审批程序,得到批准就会启动。近期有消息称全国碳排放交易中心有望加快启动,上海被确定为全国碳市场交易平台和结算中心,登记系统将放在湖北。这一个月以来的利好消息在碳圈炸开了锅,毋庸置疑,中国碳市场一定会成立,大家都在倾心于关注中国碳市场何时启动和各项制度设计的出台时,这就更需要有人为即将到来的全国碳市场夯实基础。而广大控排企业,特别是首当其冲的电力企业,该仔细思考如何在纳入早期取得先机优势?当然要在摸清碳排放核算规则的基础上就如何报告排放量上做文章。控排企业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该以怎样的核算边界进行上报?
 
核算边界包括确定组织边界和运行边界,有3种方法确定组织边界:运营控制法、财务控制法和股权比例法。以发电企业为例,核算边界大多采用运营控制法。国标或指南均未限定使用哪种方法。同一企业不能对所属两个不同的业务单位应用不同的界定方法。
 
广大控排企业的核算边界各异,是否千篇一律的采用运营控制法?对于股权结构复杂具有复杂边界的合资企业来说,采用不同的组织边界方法,会影响其最终的配额盈缺量吗?见以下举例分析。
 
有多个设施处于不同企业的控制之下的项目,假设某发电厂有#1、#2发电机组,#1机组由法人A控股70%,B占股30%,年排放量为300万tCO2e,年配额分配量为310万tCO2e。#2机组由法人B控股70%,A占股30%,年排放量为280万tCO2e,年配额分配量为285万tCO2e。但两台机组均由A进行运行维护。假设A和B企业分别采用3种方法进行排放量核算与配额分配,配额盈缺量等于配额分配量减去排放量,公式如下:
 
(1)运营控制法
 
A的配额盈缺量=#1机组配额分配量+#2机组配额分配量-#1机组排放量+#2机组排放量;
 
B无GHG排放量,并不获得配额分配量。
 
(2)财务控制法
 
A的配额盈缺量=#1机组配额分配量-#1机组排放量;
 
B的配额盈缺量=#2机组配额分配量-#2机组排放量
 
(3)股权比例法
 
A的配额盈缺量=#1机组配额分配量*70% + #2机组配额分配量*30%- #1机组排放量*70% + #2机组排放量*30%;
 
B的配额盈缺量=#1机组配额分配量*30% + #2机组配额分配量*70%- #1机组排放量*30% + #2机组排放量*70%
 
计算结果见下表:
 
大唐碳资产:控排企业和国家都应该重视的碳核算边界问题
 
以A为例,假设进行了碳盘查工作,提前预知配额盈缺情况,如果机组煤耗较低,较为先进,配额有盈余,那么A企业选择方法的优先顺序为1运营法-2财务法-3股权法,假如两台机组煤耗较高,属于落后机组,配额均有缺口,那么这三种方法给A企业带来的损失将会是运营法>财务法>股权法,也就是运营法对A企业来说具有两面性,要么最盈利要么损失最大,但A企业所获得的配额绝对量最大,对于有碳资产营销能力的集团企业来说,却是最佳之选。然而以B企业为例,则与A企业选择方式正好相反,股权法才是B企业的最优选择。如A采用运营法,B采用财务法,则碳排放市场的排放总量为865万tCO2,高于580万tCO2,配额总量为880万tCO2, 高于595万tCO2,配额总盈缺20万tCO2, 高于15万tCO2,造成了整个碳市场配额和排放量的多发,对政府的碳配额分配和整个碳市场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如果不同企业选择一致的方法设定核算边界,如上表A和B均采用同一运营法或财务法或股权法,配额总量均为595万tCO2,配额总盈缺20万tCO2。因此选取不同的核算边界方法不会影响国家的整体设计,不会导致市场碳资产的混乱,只要是同一核算边界方法,无论选择哪种方法,均为合理正确的,在碳核查阶段经得起核查方和政府部门的检查推敲。
 
所以控排企业应该根据自身基本情况和排放情况,提前做好扎实的碳盘查与配额盈缺试算工作,选择对企业有利的核算边界方法,而非坐等政府委派的第三方进场核查指定核算方法。因此政策形势和热点新闻要追,但是基础工作更要真抓实干,才能确保在碳市场上赢得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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