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果有相关年份排放参数的实测值(如低位热值,单位热值含碳量和碳氧化率),可否在历史排放报告中使用?

文章来源:易碳家碳交易网2017-07-18 08:24

企业核算历史排放量可以使用企业相应年份的实测数据,但企业应该在排放报告中对实测过程和结果做详细说明,并附上必要证据的复印件。对于发电企业之外的其他类型企业,如果企业的测量方法尚不符合测量要求,企业可以采用《核算指南》推荐的低位热值和碳氧化率。试点期间企业年度报告中的低位热值,单位热值含碳量和碳氧化率等排放参数选择口径(缺省或实测值)需与历史报告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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