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能源消费碳排放计算方法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碳交易网2014-11-03 12:20

人类活动产生的以CO2为主的温室气体由于总量巨大而备受关注。其中,以煤、石油、天然气为主的化石燃料燃烧而产生的能源消费碳排放是人类活动产生温室气体排放的最主要形式。2006年全球能源消费碳排放占排放总量的86%,占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66%。中国在近20年的高速发展以及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联合作用下,已成为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国家。2006年中国温室气体排放已经占到全球排放总量的20%,其中,能源消费碳排放占碳排放总量的96%。在当前及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国仍然将保持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这种以依赖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将严重制约中国的可持续发展。为此,中国政府将节能减排作为国家重要发展战略,并提出到202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约束性指标。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据易碳家了解到,城市由于聚集了众多生产性企业和大量人口成为碳排放的主要区域,因此是中国降低碳排放,实施节能减排战略的关键领域。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在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同时产生了大量的资源消耗与环境问题而备受关注,诺贝尔奖得主斯蒂格利茨曾将中国城市化过程喻为21世纪世界范围内最具影响力的事件之一。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2006年城市GDP已经占据中国GDP总量的75%,全国287个地级以上城市的能耗占到全国总能耗的55.48%,二氧化碳排放量占中国总排放量的54.84%[5]。鉴于城市在中国低碳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中国积极开展了城市尺度的“低碳”建设,目前已有保定、上海等上百个城市提出了低碳城市建设规划。2010年国家发改委选择天津、重庆等8个城市进行低碳试点,试图通过典型城市的示范找出适合中国城市实际的低碳城市发展路径。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编写的2006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11]中给出了3种能源消费碳排放计算方法,包括: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1、分部门计算的一般方法。这种方法采用“自下而上”的形式分部门统计不同行业的不同类型的能源消费,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由于能源非燃料用途造成的重复计算;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2、分部门计算的优良方法。与第一种方法相同,但是其中的排放因子采用经过实际测量的地区及特定行业的排放因子代替IPCC提供的区域默认排放因子,该方法理论上较第一种方法准确,但有可能因为实际测量的准确性不同而造成额外的不确定性;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3、基于能源表观消费量的参考方法。该方法采用“自上而下”的形式,依靠能源消费的宏观统计数据计算能源消费碳排放量。该方法数据的需求量较少,并且在大尺度的计算中可以避免由于统计口径问题而遗漏能源消费量,其缺点是将所有能源消费都视为统一技术下的燃烧排放,增加了重复计算的可能性。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由于城市尺度的统计数据限制,目前国内外能源消费碳排放研究大部分以基于能源表观消费量的参考方法为主。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第二卷详细介绍了参考方法的计算公式。由于能源部分的碳排放产生主要是由于富含碳的化石燃料燃烧产生,因此碳排放可以根据燃料的数量和不同燃料的排放因子确定。对于燃烧产生的CO2,燃烧条件(燃烧效率、在矿渣和炉灰等物中的碳残留)相对不重要。因此,排放因子主要取决于燃料的碳含量。基于以上所述,能源消费的碳排放可以根据公式进行较为精确的估算:
能源消费碳排放=Σ(能源排放因子×氧化率×能源消费量)中国采用独立的行政区划体系和能源统计标准,造成了城市尺度的能源消费碳排放核算困难。中国城市尺度的能源统计数据主要来自于《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以及各个城市的统计年鉴。根据国家统计局编制的《能源统计报表》,中国城市能源统计体系中的“能源平衡表”、“分行业能源消费总量”、“分行业终端能源消费量”3项均可作为数据来源进行核算。然而,3种类型的能源消费在计算的概念上具有差异:“能源平衡表”考虑能源在加工转换过程中的转换效率及损耗,其碳排放计算包括能源的中间转换过程与最终消费过程;“分行业能源消费总量”采用一次能源的消费量,其消费量是能源加工转换之前的总量,可看作基于能源生产的能源使用量;“分行业终端能源消费量”采用终端能源消费量,其消费量是能源加工转换之后的总量,可看作基于能源最终消费的能源使用量。(完)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