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二五”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第一期(2012年-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表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碳交易网2014-09-17 08:28

广东省“十二五”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第一期
(2012年-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表
 
序号 具体事项 主要内容 完成
时间
主要负责
单位
一、筹备阶段(2012年-2013年上半年)
1 成立省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研究设计工作小组 省内有关专家作为成员,邀请国家级专家担任顾问。 2012年7月(已完成) 省发展改革委
2 成立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专责协调领导小组 由省发展改革委主任担任组长,广州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省发展改革委分管领导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省直和广州市有关部门、单位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由省发展改革委承担日常工作。 2012年9月 省发展改革委
3 启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 按照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开展工作,不断积累经验。 2012年9月 省发展改革委、广州交易所集团
4 研究设立省碳排放管理中心 该机构承担我省碳排放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相关日常工作。 2012年9月 省发展改革委、编办
54 制定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和核证暂行规定 明确建立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和核证工作制度的要求。 2012年9月 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统计局、质监局
65 制定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指南 制定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指南(通则)和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指南,规范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工作。本文来源于:易碳家 2012年9月 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统计局、质监局
76 制定企业碳排放信息核证规范 明确对企业所报告年度碳排放信息进行核证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2012年9月 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统计局、质监局
87 确定全省碳排放总量目标 按照碳排放强度逐年降低、碳排放总量增幅逐年降低和相关约束性指标的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科学合理确定全省、各地市碳排放总量目标。 2012年9月 省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经济和信息化委
98 制定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 对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及监管作出具体规定,以省政府规章形式发布。本文来源于:易碳家 2012年10月 省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经济和信息化委、统计局、林业厅、物价局、金融办
109 制定碳排放权配额管理暂行规定 在充分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碳排放权配额发放、变更、注销等管理规定,以及碳排放权交易补充机制的管理办法。 2012年10月 省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经济和信息化委、林业厅、物价局、金融办
1110 制定林业碳汇项目管理和交易实施办法 制定林业碳汇计量监测和核证指南,明确林业碳汇项目获得“广东省核证减排量”的程序,以及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规则。 2012年10月 省发展改革委、林业厅
1211 制定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明确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碳排放权交易所相关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和调控机制。 2012年11月 省金融办、法制办、发展改革委
1312 建设碳排放信息报告和核证系统 根据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和核证的有关要求,建立电子信息系统。 2012年12月 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统计局、质监局
1413 建设碳排放权配额注册登记系统 建立电子信息系统,用于注册配额帐账户和登记配额,详细记录配额发放、变更、注销等有关情况。 2012年12月 省发展改革委
1514 建设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及交易系统 完善人员配置和软硬件建设,制定碳排放权交易规则,建立功能完善的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开展交易业务。 2012年12月 广州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国资委、金融办,广州交易所集团
1615 培育和管理碳排放权交易专业服务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培育一批碳排放权交易专业服务(咨询、核证等)机构并加强管理。 2012年12月 省发展改革委
1716 组织重点企业历史碳排放信息的报告和核证 确定报告企业和控排企业名单,组织有关企业报告历史碳排放信息,并对其中控排企业报告的碳排放信息进行核证。本文来源于:易碳家 2012年12月 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统计局
1817 向控排企业发放碳排放权配额 根据碳排放权配额发放规则和经核证的控排企业历史碳排放情况,发放碳排放权配额。 2013年3月 省发展改革委
二、实施阶段(2013年下半年-2014年)
1918 启动开展建立省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前期研究 选择在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等方面与广东有互补性的其他省(市)联合开展建立省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研究,争取国家指导和支持。 2013年6月 省发展改革委
2019 启动开展基于配额的碳排放权交易 结合我省实际,在科学合理发放碳排放权配额的基础上开展碳排放权交易,推动形成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协调发展新的体制机制。 2013年9月 省发展改革委、广州市政府
三、深化阶段(2015年)
2120 力争率先启动省际碳排放权交易 加强衔接协调,在条件成熟时适时启动省际碳排放权交易。 2014年-2015年 省发展改革委
2221 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总结评估 全面总结评估“十二五”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情况。 2014年-2015年 省发展改革委
2322 研究“十三五”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思路 按照国家有关部署,研究“十三五”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思路。 2014年-2015年 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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