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碳市场建设法治根基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赵盟 田智宇2024-04-02 09:44

  一段时间以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碳市场”)相关政策加快出台。不久前,国务院正式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近期,生态环境部就铝冶炼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与报告指南、核查技术指南公开征求意见。一系列政策行动的实施,标志着碳市场发展正在提速。特别是《条例》作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规,将解决碳市场曾面临的法律法规、惩治手段不足等问题,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碳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更有力保障。
 
  2013年以来,我国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正式上线运行。截至2024年2月底,全国碳市场累计交易量为4.47亿吨,累计交易额为253.2亿元,平均交易价格为56.6元/吨二氧化碳。碳市场优化要素配置作用初步显现,对引导社会树立“排碳有成本、减碳有收益”的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推动我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窗口。
 
  作为一项新鲜事物,碳市场在发展壮大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遇到问题。例如,近年来我国涉碳纠纷案件和类型呈不断增加态势。据统计,从2016年到2022年,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涉碳案件近112万件,其中涉碳市场交易案件超过600件。生态环境部公布的部分机构碳排放报告数据造假问题也一度引发关注。
 
  法律法规缺失、惩治手段不足是导致上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此前由于没有关于碳市场的专门法律法规,全国碳市场运行管理仍依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文件,立法位阶较低,难以满足实际需要。
 
  法治是护航碳市场行稳致远的基本力量。《条例》的出台,进一步理顺了碳市场管理体制,确立了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强化了重点排放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了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的法律地位,并对技术服务机构提出了严格管理要求。针对碳市场中不同的违法行为,《条例》大幅提升了惩处力度。例如,针对重点排放单位虚报、瞒报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等行为,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而《条例》不仅针对其违法所得设置了不同罚款额,还对直接负责人员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条例》还明确了碳排放配额分配、排放报告编制与核查、碳排放配额清缴和市场交易等制度要素的实施主体和基本规则。强化法治保障,将有力夯实碳市场的运行基础。
 
  尽管碳市场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从总体看,我国碳市场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在构建基本制度框架引导其不偏离发展正轨的同时,还需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逐步完善市场功能,为积极稳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助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更好支撑。
 
  具体而言,应加强碳市场与“双碳”政策体系衔接,持续提升碳市场政策效能。统筹发展、减排和安全,不断完善碳市场机制设计和配套制度。加强碳市场与能源电力市场改革衔接,健全碳排放价格形成机制和传导机制。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将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资源环境要素一体纳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总盘子。碳市场建设是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只有做好统筹协调、凝聚治理合力,才能更好发挥碳市场协同减污降碳、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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