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
碳市场现货交易的交易形式包括挂牌点选和大宗交易等。
对交易方式的明确约束来源于国务院于2011 年发布的《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38 号文”及2012 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37 号文”。
由于37 号文不允许采用连续竞价、电子撮合等集中交易方式。具体来说,在现货市场上,交易参与者对于商品的供给与需求不尽相同,具有个性化、非标准的特点,因此现货市场交易的商品也应当属于非标准化产品,不适合采用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因此7 个
碳交易试点的线上交易多采用“挂牌点选”的方式完成,也就是由用户自主提交
买卖申报等待对手方响应,或自行在挂单列表中选择意向挂单成交。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流动性较小的碳市场,采用“挂牌点选”交易方式,容易造成碳市场结算
价格的剧烈波动。“挂牌点选”的交易方式无法保证市场以最高效率的
价格进行交易。在“挂牌点选”模式下,市场参与者可以小成本在即将收盘时进行涨跌停范围内的交易,也可以故意选择价格很高的卖单,从而猛烈拉高收盘价格。
对国内碳市场试点交易所而言,上述政策上的限制无疑会对本就活跃度较低的碳交易市场带来一定影响,尤其是从价格风险控制的角度看,针对类似“挂牌点选”交易方式伴随的市场操纵可能性升高,监管难度将会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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