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苏省发改委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的统一部署,江苏省初步确定将全省范围内398家重点排放单位纳入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开展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历史数据报告和核查工作。发改部门将指导和督促企业建立
碳交易管理体系,组织重点排放单位参加
碳市场能力建设相关培训,按时保质提交监测计划和排放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第三方机构核查,确保国家顺利启动
碳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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