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开发署:中国碳交易给发展中国家的5个经验

文章来源:水晶碳投2016-02-25 01:31

在中国,中国核证减排量 (CCER) 信用的使用是一个适当的例子。所有 7 个试点允许 CCERs 的使用,使用限制不同。CCER 方法大多数类似清洁发展机制(CDM),对于想要减少交易成本的项目持有者而言是免费的。CCER 实施的规则由中央统一管理,而不是地方分管,所以能仔细地监管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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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发展中国家市场的重要特征是多样性。即使相互之间的地理位置很近,在经济、社会和制度上经常是很不一样的。正如上述展示的那样,中国的碳交易试点之间有很多方面是不同的,包括排放总量、控排行业、配额分配方法和惩罚措施等。当开始设计和实施的时候,地方政府应对此给予相当的思量。4毫无疑问,对于各试点已经有足够的灵活性为地方政府目标作出量身定制的安排。此外,自主权有了可行的创新。比如,深圳已经实施了基于游戏的竞争性的配额分配(也就是,参与者基于需求和项目产出,以连续的回合向一定量的免费配额报价),而在其他试点,配额主要以免费的形式发放。这一创新可以以此类或其他的方式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前进。比如,许多发展中国家可能想给能效或设施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创造大的激励。事实上,不同特征的不同体系可以共存,这对于想要把体系嫁接到其他主要优先权上的政府而言是积极的信号。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第四,许多发展中国家是较不积极的(缺失企业可靠的、一致的数据)。正如提到的,许多发展中国家没有在很好的监管,且执行不正式。而且即使监管了,信息常因别的目的而歪曲。这给排放权交易和数值的监测、报告与核证(MRV)系统造成了令人生畏的挑战。一个解决办法是允许各体系拥有自己的MRV 相关的指南,可以用不同的形式发布(例如政府文件、细则),对公众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和披露水平。中国就是个案例,但这也会造成割裂的结构、对规则和技术标准有相异的解释、地方层面不同的能力建设等问题,这些可能从本质上渐渐破坏国家碳交易体系的一致性。另一些处理这些问题的方法就是体系中只包括最可信的部分。例如,中国各个试点只交易CO2而排除了其他类型的温室气体,因为在中国缺少合理可靠的人和统一的测量系统来计算所有类型的温室气体。但这本身可能就有问题,因为可能导致低流动性,这已经在中国体现出来了,即使有最大的交易量的湖北也只超过1百万信用(如上文所述)。缺乏可信的数据产生了许多信息共享不对称的空间,甚至会被市场中的参与企业和其他玩家欺骗(比如金融市场),该问题在欧盟也经历过。因此,要想让市场运转,就要求建立起综合的数据和信息框架,但这应该一步一步从最简单的开始,首先从最大、最容易监管的玩家开始。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第五,对于所有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有的特征是,多方利益相关者途径是很有价值的。尤其是中国和欧盟,有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参与到交易中,提高了市场的流动性。其他发展中国家可能也想这样做,但可能也考虑与其他合作伙伴一起推行,比如国际组织和高校或科研机构,来改善交易体系的设计和组成,像数据收集等。中国已经这么做了,包括和 UNDP。通过全国碳交易体系注册登记系统的开发,建立参与企业排放情况的计量系统,自从 2011 年,UNDP 已经和中国一起强化数据收集的准备工作,最终目的是建立一个统一的信息披露平台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总的来说,中国的经验是有前途的,考虑到此类国家根本的、基本的特征,可能证明排放权交易能够在发展中国家有效运行。毫无疑问,中国的经验作为好的起点,能为加速可持续工业化和可持续生产服务,尤其是通过覆盖私人部门这一做法,将为未来 15 年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SDGs) 作出显著的贡献。不可否定的是,在中国的国家碳交易体系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体系能够顺利运转之前,还有许多挑战需要克服。但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和此类国家将不会孤单。这将成为应对气候变化和从事绿色发展的共同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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