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国家发改委向各省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并在1月19日与气候司网站公布通知中的5个附件。通过这5个附件,我们可以看出气候司对未来全国
碳市场的初步构想。
一、覆盖范围
此前,全国碳市场覆盖范围一直被描述为“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的“6+1”组合,而本次通知的附件一《碳排放权交易覆盖行业及代码.》细化为“原油加工、乙烯、电石、合成氨、甲醇、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粗钢、电解铝、铜冶炼、纸浆制造、机制纸和纸板、纯发电、热电联产、电网+航空旅客运输、航空货物运输、机场”的“15+3”组合,并附上行业及产品代码,覆盖行业已经非常明确。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