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债券:与碳资产挂钩的金融尝试

文章来源:P3带路群2015-11-14 18:11

问题一:碳债券是什么?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企业碳债券是指符合债券监管要求的融资主体发行的,与其所从事的碳资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相关的债券。所谓碳资产是指企业过去交易行为或项目产生的,经国际或国家官方机构核证认可,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具有流动性和交易价值属性的,可用于排放温室气体的排放权或减排量额度。从这一定义看,狭义的碳债券之所以区别于一般企业债券,在于发行主体的经营活动与碳资产具有不同程度的“相关性”。与碳资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的主体及其他可以在碳交易市场从事碳资产交易活动的融资主体。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问题二:碳债券发行和其他债券有哪些异同?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碳债券在发行方面应当遵守一般债券发行所需的制度规则。从企业发行债券的监管机构来看,国内主要债券品种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监管的企业债、证监会监管的公司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监管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证监会采取核准制,交易商协会采取注册制;企业债要求发行主体是法人,公司债要求发行主体是所有公司制法人,债务融资工具要求发行主体是非金融企业法人。根据我国现有的债券制度,三类债券监管部门对核准或接受注册与节能减排有关的债券并无明确限制性规定。其中交易商协会已接受注册国内首单碳债券即中广核中期票据。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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