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碳市场24元成交1万吨 今年将进行两年份履约

文章来源:水晶碳投2015-03-19 00:38

3月18日,重庆碳市场成交配额10240吨,成交价24元。这是自开市交易之后,重庆碳市场产生的首笔交易。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据水晶碳投了解,此次重庆碳市场成交笔数为1笔,交易双方均为控排企业,其中买方企业在核查之后发现了配额缺口,通过联系,找到了卖方企业进行交易。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2014年6月19日,重庆碳市场鸣锣开市,标志着国内7个试点碳市场全部开始运转。重庆碳市场对年排放量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以上的工业企业进行管控,涉及企业242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开市当日,重庆碳市场共成交14.5万吨,成交均价30.74元。此后,重庆碳市场便再无交易产生,直至今日出现成交。根据《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碳排放交易细则(试行)》,重庆碳市场价格实行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今日交易相当于跌停价成交。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履约将近成交有望上升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今年,重庆碳市场将同时完成2013、2014两个年份的配额履约工作。根据《重庆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细则(试行)》,试点期间重庆市场将分两期履约,配额管理单位在2015年6月20日前履行第一期配额清缴义务。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按照工作安排,重庆控排企业应于3月13日前提交排放报告。水晶碳投获悉,2013年度配额的核查、复核工作已于去年10月份完成,目前2014年度的排放核查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水晶碳投分析,在企业了解自身需求之后,市场成交量将有所提升;但在目前的流动性状况下,需要企业更加积极的寻找对手方。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值得关注的是,与其他试点不同,重庆碳市场实行配额申报制。即,纳入企业首先进行自主配额量申报,重庆市发改委再将各企业申报量之和与年度配额总量控制目标进行对比,若申报量低于目标量,则采用申报量;若超出目标量,再根据历史数据进行调整,随后向企业下发配额。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随后,市发改委将对企业实际排放量进行核查,再进行最后的配额调整,若发现企业申报量超出发改委审定量8%以上,将扣减审定量与申报量之间的差额,由此防止企业申报过高配额量。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配额总量逐年下降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水晶碳投获悉,2013年12月及2014年12月,重庆纳入企业分别进行了对应年份的配额自主申报,今年2月2日,重庆市发改委下发2014年配额1.15亿吨,较2013年配额总量1.25亿吨减少7.6%。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配额总量减少,一方面来源于排放大户如钢铁企业去年产量下降,排放减少导致的需求减少,另一方面也在重庆市的原有分配计划之中。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根据《重庆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细则(试行)》,以配额管理单位既有产能2008—2012年最高年度排放量之和作为基准配额总量,2015年前,重庆市按逐年下降4.13%确定年度配额总量控制上限,2015年后根据国家下达本市的碳排放下降目标确定。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