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各有关部委及地方政府相继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及计划。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明确提出到2017年底,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和山东省压减煤炭消费总量8300万吨,其中,北京市净削减原煤1300万吨,天津市净削减1000万吨,河北省净削减4000万吨,山东省净削减2000万吨。2014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京津冀地区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通过散煤减量替代与清洁化替代并举等措施,力争到2017年底解决京津冀地区民用散煤清洁化利用问题。广东、江西、重庆提出到2017年煤炭占比分别下降到36%、65%及60%以下。2014年3月,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从环评受理和审批的角度,提出实行煤炭总量控制地区的燃煤项目必须有明确的煤炭减量替代方案。
据易碳家了解到,2014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及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从能源行业发展角度提出要加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制定国家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
继续推动化石能源清洁化利用。各相关部门通过制定各项规划及标准等,加强煤炭、天然气及石油的清洁化利用。2014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商品煤质量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要推行更严格能效环保标准,加快燃煤发电升级与改造,努力实现供电煤耗、污染排放、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三降低”和安全运行质量、技术装备水平、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三提高”,以进一步提升煤电高效清洁发展水平;实施了一批煤电环保改造示范项目和节能升级改造示范项目,确定了4个燃煤电厂作为国家煤电节能减排示范基地和示范电站,分解落实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积极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2013年2月,为科学高效开发利用煤层气资源,国家能源局制定了《煤层气产业政策》;10月,为落实《页岩气发展规划(2011-2015)》、推进页岩气产业健康发展、提高天然气供应能力,国家能源局制定了《页岩气产业政策》。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2014年7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规范煤制油、煤制天然气产业科学有序发展的通知》,规范煤制油煤制气项目,提出“坚持量水而行、坚持清洁高效转化、坚持示范先行、坚持科学合理布局、坚持自主创新”的原则,并提出了能源转化效率、能耗、水耗、二氧化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等准入值。此外,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协同控制以减少化石能源二氧化碳排放,环境保护部研究提出了中国钢铁、水泥和交通三个重点行业的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的综合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