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过渡期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路径选择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碳交易网2014-05-30 16:02

根据国际能源署(IEA)数据,到2020年左右,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到达顶峰。据易碳家了解到,在2020年中国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之前,做出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承诺是非常困难的。哥本哈根会议上,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和77国集团认为减排应该是发达国家的历史责任与现实义务,坚决反对发展中国家过早地强制减排。这就决定了要解决中国碳交易市场目前存在的问题,中国必须走自愿减排之路,力争在2012年之前建立起自己的自愿减排碳交易市场体系,促使政府和企业积极参与碳排放市场中,逐步增强国际市场中中国的声音,为以后中国减排期到来做好细致周到的准备。我国企业没有强制减排的义务,所以类似欧盟的ETS体系很难建立,但是这却有利于我国自愿减排市场的形成。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应采取如下措施促进碳交易市场的形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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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建立全国统一的环境能源交易所。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全国范围内交易市场的形成对于目前还处在启蒙阶段的碳交易最直接的意义是,提高中国作为卖方信息披露的能力,使得中国的卖方企业更多的了解国际市场的规则和国际买方。同时,也告诉国际买方中国的项目的位置和价值。从而降低交易双发信息不对称以及所带来的成本。尽早建立国内统一的碳交易市场,为全面参与到全球市场做好准备,避免重蹈我国由于没有石油期货市场从而丧失国际石油定价权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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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建立与完善与碳交易相适应的制度安排,保障交易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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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都议定书》框架内,我国并没有明确的减排义务。这意味着,国内企业在理论上并不需要通过购买排放权指标来补偿自身的碳排放。据易碳家了解到,在我国减排目标确定后,如何将数量极其庞大的所有企业囊括在一个统一的减排指标内,其操作难度不言而喻。此外,即便有部分企业愿意以自愿的方式形成某种意义上的“减排联盟”,确定自愿的减排指标,并在此约束上进行排放额度的交易,但这其中谁来监督企业的实际减排效果,以及企业减排量的起始标准,还需要明确的制度安排。政府应尽快推动碳交易机制的设计,完善交易场所、交易平台和交易产品等,理顺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的关系,并且针对未来碳交易形势的发展,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机制的安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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