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改委资环处(气候处):碳交易半年成交量16.8万吨成交总额达884.5万元

文章来源: 北京日报杨汛2014-05-28 08:27

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资环处(气候处)获悉,自去年11月28日碳排放权交易敲响“开市锣”以来,半年的时间里,本市的碳排放权交易碳市场运行平稳,累计成交228笔,成交量16.8万吨,成交总额达884.5万元。
 
市发改委昨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截止到5月27日,本市碳市场交易量稳步提升,成交均价为53.4元/吨。随着第一个履约期的临近,北京碳市场将更加活跃。
 
实施碳排放权交易,实际上是以经济手段减少本市二氧化碳以及大气污染物PM2.5等的排放,将有利于协同治理大气污染。不过,此前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如果排放单位拒不履约,不愿参加碳交易,如何进行处罚?
 
有关负责人表示,本市行政区域内年能源消耗2000吨标准煤(含)以上的法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市发改委报送年度碳排放报告,重点排放单位应当同时提交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核查机构的核查报告;未按规定报送碳排放报告或者第三方核查报告的,由市发改委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对排放单位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重点排放单位超出配额许可范围进行排放的,由市发改委责令限期履行控制排放责任,并可根据其超出配额许可范围的碳排放量,按照市场均价的3至5倍予以处罚。
 
据了解,目前本市即将发布《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公开市场操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可以说,北京基本建成了较为完善的碳排放权交易的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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