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全国性碳市场还需法律支持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郭静2013-10-13 10:09

气候变化是人类社会面临的严重挑战,国际社会高度关注,普通公众和企业界也越来越关注,要真正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必须动员更多的力量。中国政府已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先后出台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方案,制定了碳强度下降的目标,提出了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的战略。不过,全面实施低碳发展战略,除了各级政府的大力推动,还必须将其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特别是纳入到主流的市场经济活动中。
  
低碳经济制度的核心是全国性碳市场,以及相关税收及价格政策。2001年以来,我国陆续开展了低碳试点工作,从制定低碳发展规划、尝试碳排放股权交易、探索碳排放的峰值,内容在不断深化,现在需要及时地总结经验,结合法律的起草和政策制定推广到全国。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经济发展转型期间需要低碳发展,转型成功后更需要低碳发展。全国性碳市场的建立必须有完善的法律支持,气候变化立法的主要任务是建立一整套的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制度,包括总量控制、排放许可、排放交易和数据管理等,保证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经济的长期可持续,不因经济形势的起伏而影响其政策的有效性。
  
对于气候变化的忧虑不能只来源于遥远的地方或者北极熊,我们必须关心自己居住的城市是怎样受到了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我国区域发展很不平衡,但气候变化政策的设计必须与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相衔接,必须建立全国的统一碳市场,让各方面力量都能参与到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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