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交易系统 - 建立背景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通过谈判,于1992年5月9日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12月于日本京都通过了《公约》的第一个附加协议,即《京都议定书》(简称《议定书》)。《议定书》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简称碳交易。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而负责碳交易的强制性减排市场就是碳排放交易系统。
碳排放交易系统 - 建立目的
建立ETS有助于利用市场机制更有效地配置资源、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欧盟于2005年建立ETS,将《京都议定书》下的减排目标分配给各成员国,然后再由各成员国根据国家分配计划分配给各企业,若企业通过技术升级、改造等手段,达到了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要求,可以将用不完的排放权卖给其他未完成减排目标的企业。[1]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碳排放交易系统 - 世界主要碳市场
截至2009年,世界上的碳交易所共有四个:
欧盟的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 (European Union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Trading Scheme,EU ETS)
英国的英国排放权交易制(UK Emissions Trading Group, ETG)
美国的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hicago Climate Exchange,CCX)
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国家信托(National Trust of Australia,NSW)
由于美国及澳大利亚均非《京都议定书》成员国,所以只有欧盟排放权交易制及英国排放权交易制是国际性的交易所,美澳的两个交易所只有象征性意义。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碳排放交易系统 - 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
简介
碳排放交易系统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始于2005年,当时被认为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强有力武器。EU ETS所覆盖范围包括12000多座电站、工厂及其他工业设施,这几乎占到了欧盟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一半。EU ETS是全球最大的碳排放总量控制与交易体系。欧盟有官员甚至认为,这是全球多个碳价体系中,第一个能走向世界的碳交易体系。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EUETS设定了碳排上限,并根据成员国所同意的协议,颁发二氧化碳配额,其初衷是为了逐渐控制碳排总量,并鼓励公司减少碳排,或者从市场中购买碳排额度。2005年,欧盟所设定的碳排目标是到2020年,在1995年的基础上减排20%。
效果
至2011年,在欧盟体制内,有成员国认为这个碳交易体系并没有起到减少碳排的作用,而在欧盟外,也有不少国家迟迟不愿加入碳排放与交易体系,有批评人士甚至认为,碳交易机制为行骗、牟取暴利等行径开了天窗,对于未来欧洲庞大的碳排计划,目前疑问重重。当欧盟成员国在讨论下阶段(即2013年到2020年)的相关参数时,有人建议应该进行彻底改革,或者干脆废弃EUETS。环境组织“地球之友”甚至将碳交易体系形容为一种“耗费时间”,“地球之友”认为,征碳税或其他形式将比EUETS更为有效。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措施
欧盟委员会宣布从2012年1月1号起,开始征收国际航空碳排放费,即所谓航空“碳税”。这项新政策意味着,欧盟要对所有在其境内飞行的国际航空公司碳排放量设限,超出部分必须花钱购买,否则将被禁止在欧盟境内飞行。根据此项法案,从2012年1月1日起,所有在欧盟境内飞行的航空公司的碳排放量都将受限。欧盟单方面规定的航空公司免费排放额度为其原排放量的85%,到2013年,这一比例将进一步降至82%,而各公司将为超出部分掏“绿色买路钱”。该法案还规定,对拒不执行此法案的航空公司将实施超出部分按每吨100欧元,约合130美元进行罚款,以及被禁止在欧盟境内飞行的制裁措施。以目前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上的价格计算,在欧盟境内飞行的航空公司2012年若还按原排放量,将需额外支付3.8亿欧元,约合5亿美元。[2]
碳排放交易系统 - 中国建立
“十二五”期间中国将建立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确立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的基本管理框架、交易流程和监管办法,建立交易登记注册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开展自愿减排交易活动。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制定中国ETS的基础是准确的减排量核算,“十二五”期间,中国将加强碳排放交易机构和第三方核证机构资质审核,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和能力建设,在试点地区建立碳排放权交易登记注册系统、交易平台和监管核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