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林业事业中心联合在宁国市胡乐林场开展“林业碳票+生态司法”环境公益活动,首次将碳票机制应用于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损害赔偿领域,通过“林业评估—自愿认购—司法确认”流程,实现生态损害精准赔偿。
活动中,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的两名当事人,以认购省级林业碳票方式履行了生态保护修复责任。据了解,当事人王某、黄某因滥伐林木113株,包括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天然榧树3株,导致现场区域林产品供给、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固碳释氧、气候调节和生物多样性维持等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经
专家鉴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26340.37元。宁国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调解,当事人自愿购买省级林业碳票用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并当场签订购买协议。
活动现场还举行了碳票交易签约。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场签约预购宁国市即将开发的省级林业碳票26万元,用以主动履行生态保护社会责任。本次活动共促成近30万元林业碳票交易,可实现减排量约3500吨二氧化碳当量。
今年以来,安徽六安、安庆、宣城、黄山等地已通过省级林业碳票实现司法代偿5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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