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株洲市林业局成功办结湖南首例通过购买“湘林碳票”实现生态替代修复的索赔案件。
在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行动中,株洲市林业局发现龙某未经狩猎许可,在禁猎期、禁猎区内使用非法工具,猎捕山斑鸠3只和环颈斑鸠11只。经鉴定,这些动物系“三有”野生动物。龙某的行为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义务。对照《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涉案野生动物的基准价值损失共计金额4200元。
经磋商,赔偿义务人龙某认可了赔偿金额,并签署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随后,他通过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自愿购买42吨
碳汇,完成了“湘林碳票”交易,履行其生态修复义务。
株洲市林业局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统筹林业生态资源,探索林业碳汇碳票项目开发,积极争取将集体林纳入“湘林碳票”交易体系,激活集体林沉睡资产,推动林农增收与林业产业价值变现,实现“碳库”变“钱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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