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市林业局关于推进三明林业碳汇和碳票项目开发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三明市政府网碳交易网2022-06-03 15:20

三明市林业局关于推进三明林业碳汇和碳票项目开发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2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明林函﹝2022﹞22号
 
杨芳萍、张林顺、郭强代表:
 
  《关于推进三明林业碳汇和碳票项目开发的建议》(第0124号)收悉,由我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政策夯实林业碳汇开发的建议
 
  2021年8月,市林业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林业碳票开发工作的通知》,鼓励和引导产权明晰的林业经营主体,参与三明林业碳票制发、流转、质押,有序推进林业碳票的制发。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开发三明林业碳票项目19个,监测期碳减排量38.17万吨,实现交易和再交易62.23万元。
 
  我市现有竹林面积465万亩,根据北京林业大学的评估,我市竹林单位面积年均固碳量为0.33吨/亩(杉木、马尾松0.4吨/亩),释氧量为0.8吨/亩(杉木、马尾松0.78吨/亩),竹林对林业碳汇作用不可忽视,因此开发竹林碳汇势在必行。
 
  下一步,我们将对竹林碳汇的开发进行讨论和研究,并支持永安市、将乐县的竹林经营碳汇项目的开发。
 
  二、关于加快三明林业碳票交易的建议
 
  (一)创新林业碳票制度。一是创新管理制度。在全国率先出台《三明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对林业碳票的制发、登记、流转、质押、抵消、管理和监督等进行规范;二是创新计量方法。出台《三明林业碳票减排量计量方法》,采用森林碳汇增量来衡量森林碳汇能力,更加准确地反映林业在实现碳中和愿景中的重要作用;三是创新开发对象。不限林种和经营主体,有效破解天然林、非企业法人的森林无法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的难题。
 
  (二)创新林业碳票金融产品。一是探索林业碳票收储。引导国有企业和碳汇公司收储林业碳票,解决林农手中持有的碳票急需交易或交易难的问题,实现林农增收。福建金森碳汇科技公司、沙县区“两山”生态资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收储林业碳票约2万吨,成交金额约20万元。二是探索林业碳票贷款。探索将林业碳票作为贷款的质押物,如三明兴业银行、农业银行分别向福建金森碳汇科技公司、通海镍业科技公司发放林业碳票授信贷款500万元、质押贷款51万元。沙县农商银行发放首笔“福农·碳票贷”30万元。三是探索林业碳票保险。人保财险三明分公司为林业碳票持有人的碳票价格提供保险,实现碳票的保值增值。福建全省首批国有林场林业碳汇指数保险相继在三明沙县落地,由中国人寿财险沙县支公司为5万余亩官庄国有林场提供近76万元碳汇损失风险保障。
 
  (三)创新林业碳汇应用模式。一是推动“碳汇+碳中和”协同。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兴业证券策略报告会、2022年XXX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等会议、活动通过购买林业碳汇(碳票)抵消所产生的碳排放,实现碳中和。市生态环境局联合7个部门印发了《三明市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碳中和实施方案(试行)》,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大中型活动组织方、旅游景区等,通过购买林业碳票或碳汇实现自愿碳中和。二是推动“碳汇+生态司法”协同。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认购碳汇修复生态环境案件8件,认购林业“碳汇”共2700余吨。三明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市林业局共同探索实施碳汇认购替代性生态修复机制,出台了《关于建立全市“生态司法+碳汇”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受损生态资源及时有效恢复。三是推动“碳汇+金融”协同。三明银保监分局印发《三明银行保险机构支持林票、碳票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发碳资产抵质押融资、碳金融结构性存款、碳债券碳基金绿色金融产品;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碳资产类的保险、再保险业务,助力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价值转换通道。
 
  下一步,我们将实施森林增绿、增质、增效固碳工程,建好全市森林碳库,建设区域林业综合交易中心,积极开展林业碳汇交易,拓展林业碳汇应用场景,通过对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林业碳汇交易、林业碳汇应用等方面的积极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为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三、关于福建金森碳汇科技公司牵头开发碳汇的建议
 
  福建金森碳汇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服务、碳汇检测计量、碳金融服务、碳中和服务,是全国唯一具有林业背景的上市国有碳汇开发服务公司,有丰富的林业碳汇开发经验。
 
  下一步,我们要充分发挥福建金森碳汇科技有限公司优势,向各县(市、区)优先推荐金森公司进行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并依托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做好碳汇交易,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助力林农增收。
 
  感谢你们对我市林业碳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三明市林业局
 
  2022年5月31日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