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应为社会资本进入林业提供“接口”

文章来源:学习时报2016-04-11 10:14

    长期以来国有林区投资渠道单一,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投入、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资金严重不足。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后,木材主渠道收入“清零”,相关各项收入大幅减少。由 于森工企业信用等级低,借贷无门,也没有资金用于发展产业项目,基本失去自我发展的“造血”功能。资金投入问题已成为国有林区转型发展最主要的制约瓶颈,严重影响了林区生态安全保障能力的提高、接续替代产业的发展和林区人民生活的改善。但在国有林区资金严重短缺的同时,大量渴望进入林业的社会资金,却因缺少顺畅的进入渠道和可靠的退出通道而徘徊在国有林区资金体系之外。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参加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国有企业要深化改革,要‘借东风’,激发内生动力。”国有林区要落实好总书记要求,借助社会资本的“东风”来激发内生动力,需要在深化自身改革同时,通过推进证券市场改革,创新金融工具,开辟国有林区面向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渠道。形成财政资金、银行资金和社会资金“三驾马车”协力推动国有林区转型发展的新格局,从根本上解决林区资金短缺困局。其中,林业资产证券化是将缺乏流动性的森林资源向可交易债券的转变,能为社会资本进入林业提供接口,提高林业直接融资比重,打破林区发展的资金瓶颈,有效盘活林业企业资产,促进森林资源资产的合理流动。
 
    森林资源是一种适合证券化的资产。林木资产的不可移动性,流动性差,价值量大,未来具有稳定的、易于把握的现金流,林地资源的稀缺性,都为森林资产证券化提供了条件。我国林业建设中有很多待建的资源开发项目和基础设施的突出特点就是规模大、周期长、收效慢,但有长远稳定的经济效益,这些项目均可以采用资产证券化方式进行融资。
 
    国有林区森林资源价值量巨大。以伊春林区为例。中国林科院评估显示,伊春森林和湿地资产总价值达1.26万亿元,每年贡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1753亿元。按目前年森林蓄积净增长900万立方米计算,每年森林蓄积收益可达76.5亿元,如发行20年期债券,收益可达1530亿元,如果每年拿出20%的预期收益,一年就可解决15.3亿元的资金流。另外,伊春每年的森林蓄积净增长还可以产生16.47亿元碳汇价值。
 
    林业资产证券化有国家政策的明确支持。林业资产证券化是创新性林业融资工具,属于绿色金融范畴。中央6号文件提出,要加强对国有林区的金融支持,拓宽林业融资渠道;《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也对建立绿色金融体系作出了要求。
 
    林业资产证券化在国内外已有大量成功实践和有效探索。以伊春为例,已完成林业资产证券化必要的基础性工作。一是在全国率先进行森林湿地价值评估。委托中国林科院对全市森林与湿地资源价值进行全面评估,并形成《伊春市森林与湿地资源价值评价研究》,实现了“资源有价”。二是开展森林认证试点工作。目前已完成认证的森林面积达125.3万公顷,约占总面积的37%。为伊春林区森林经营与国际接轨,林木产品走向国际市场奠定了基础,将有力提高伊春森林经营质量,增加森林经营收益。三是完成全国第一笔森林碳汇直接交易。2012年与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合作,开展森林经营增汇减排项目试点,实现1051亩森林的碳汇交易,并形成《森林经营增汇减排项目方法学》,填补了我国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的空白。四是为开展林业资产证券化做好理论准备和路径规划。委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实施包括林业资产证券化在内的林业资本化运营课题研究工作,形成《伊春林业资本化运营研究报告》并通过了专家评审。五是成立为林业资产证券化提供服务的权威中介评估机构。先后建立、引进了中国第二家林业产权交易所——伊春交易中心和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可以为林业资产证券化提供全方位服务。
 
    目前,在国家林业局的推动下,我国的林业资产证券化已经从自发分散探索发展到有组织的系统推进阶段,随着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林业资产证券化已经到了实质性运作的阶段。鉴于林业资产证券化对国林区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有必要将国有林区特别是重点国有林区林业资产证券化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着力在完善体制机制和环境上下功夫,推动其规范化发展,让林区的优势资源真正转变为优势资产和资本,绿水青山真正转变为金山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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