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碳汇产权交易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碳交易网2014-07-02 15:21

林业碳汇产权需要明确在市场交换中,交换标的无论是商品还是劳务,都是交换物价值的转让和移动,也是其权利的转让和移动。按照《合同法》第132条和第51条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出卖人应有其所有权或者处分权。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需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人事后取得处分权,方能转为有效。因此,产权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前提。要建立林业碳汇交易的法律制度和碳汇交易市场,必须首先从法律上确认林业碳汇的产权。目前我国还没有1部法律、法规明确认可和确认在《京都议定书》和CDM框架下的林业碳汇的产权,即属于项目认证下的某个企业或部门拥有林业碳汇的产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包括转让权)。目前由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许可的林业碳汇交易项目中确认的林业碳汇权,是一种行政性的个人公权利,不具有可以自由转让或交易的个人私权利的性质,这也给林业碳汇权的交易带来了障碍。如果不从法律上明确这些权利,会使推行林业碳汇交易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也会导致林业碳汇交易合同失去存在的基础。(完)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林业碳汇交易行为所涉及的法律关系需要理清在林业碳汇交易中,要理清国家对林业碳汇项目的管理、林业碳汇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林业碳汇项目市场管理属于何种法律关系,不同的法律关系应采用不同的法律规范进行调整,应对不同的违法行为给予不同的法律制裁方式。林业碳汇交易行为涉及的法律关系如果不清晰,就会导致有关部门对违法者的处罚方式不明确,并会给违法者可乘之机。林业碳汇交易的定性直接关系到林业碳汇受到侵害时,对受害人的救济途径。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林业碳汇交易的合同属性需要明确从国家对林业碳汇交易项目的管理看,林业碳汇交易的实施形式、林业碳汇交易的数量、交易价格、交易项目的审核批准、交易项目的合格性认定都需要林业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管理;从林业碳汇交易双方当事人的角度看,林业碳汇交易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林业碳汇交易法律关系的协议。综合来看,林业碳汇交易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受到行政指导和管理的合同,其根本属性是一种民事合同,其民事性质、林业碳汇交易合同的合同属性体现在哪些方面,还不明确。(完)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国家发改委 环境保护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主办单位:中科华碳(北京)信息技术研究院&易碳家期刊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十区22楼三层 联系电话:010-51668250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1044150号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