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议定书》及其相关协议规定,发展中国家可以利用林业碳汇信用帮助附件I国家抵消或补偿温室气体排放。造林再造林被允许为京都协定第一承诺期惟一合格的清洁发展机制( The CleanDevelopment Mechanism,简称CDM) 林业碳汇项目。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2005 年2 月,《京都议定书》生效,正式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规定和实施计划。在此背景下,CDM造林再造林碳汇交易成为全球森林碳汇服务交易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森林碳汇服务交易市场有可能成为一个新兴的、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环境服务市场。同时它也是一个特殊市场,其特殊性就在于这个市场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人们为了有效配置大气平流层这一全球公共资源,人为地运用交易和价格机制。不容置疑,森林碳汇服务作为人们一贯自由享用的公共物品,要求为其付费是很困难的。因此,这种人为市场需要更为复杂的制度和规则进行规范,而制度和规则的制定及实施往往需要耗费大量资源,这通常增大了市场交易费用。交易费用过高可能使森林碳汇服务市场的交易效率大为降低。Landell Mills.N 和Ina. T. Porras 通过对全球75 个森林碳汇信用交易案例的研究,认为影响森林碳汇服务市场发展的最大限制是市场交易成本过高。
一、交易成本理论回顾
交易成本概念是1937 年科斯在其著名论文《企业的性质》中首次提出的。后来经过许多经济学家的阐释和扩展,形成了各种不同的交易成本定义。科斯认为,交易成本是指利用价格机制的成本,包括寻求价格信息的成本、谈判和签订合同的成本、合同的履行成本[2]。张五常将交易成本看作是一系列制度成本,其中包括信息成本、谈判成本、起草和实施合约的成本、界定和实施产权的成本、监督管理的成本和改变制度结构变化的成本。简言之,交易成本包括一切不直接发生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的成本[3]。乔维奇明确认为:“交易费用是在产权从一个经济主体向另一个经济主体转移过程中所有需要花费的资源的成本。这包括做一次交易(如发现交易机会、洽谈交易、监督成本)的成本和保护制度结构的成本(如维持司法体系和警察力量) 。可见,由于经济学家各自理解交易的角度不同,交易成本的定义及其内涵存在较大差异。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一般而言,新制度经济学将市场交易成本划分为以下3 种类型: ①搜寻和信息成本; ②讨价还价(谈判)和决策成本; ③监督和强制实施成本[5]。本文中森林碳汇服务市场的交易成本主要是遵循科斯的市场交易成本概念,也就是指平乔维奇的做一次交易的成本,而不是指整个制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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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森林碳汇服务市场的交易成本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迄今为止,森林碳汇服务市场主要是一个松散的以林业项目(如造林、再造林、森林保护和森林管理等)投资为基础,并获取由此产生的碳汇信用的交易集合[6]。其交易成本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和衡量标准。
(一)交易成本的构成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目前,各国学者主要是根据森林碳汇服务交易项目的实施程序发生的费用,划分和衡量交易成本。Stavins将森林碳汇交易成本分为搜寻与信息成本讨价还价与决策成本、监测和强制实施成本等3种[7];Dudek 和Wienar 将交易成本进一步划分为搜寻成本、谈判成本、批准成本、监测成本、强制实施成本以及保险成本等6 种成本[8];Oscar J. Cacho 等在Dudek 和Wienar 划分的基础上,又将其分为搜寻成本、谈判成本、核实和认证成本、执行成本、监测成本、强制实施成本以及保险成本;Landell Mills. N 等在对世界各地发生的森林碳汇交易项目进行回顾的基础上,将交易成本分为5 种类型:项目识别、项目设计和执行、项目监测、强制实施和风险管理、主办国和国内项目检查以及市场交易等[1]。可见,根据不同交易要求实施程序的差异,森林碳汇服务的交易成本的构成要素也有所不同。按照CDM造林再造林碳汇交易项目的执行程序,可以将森林碳汇服务市场交易成本再细分为搜寻成本、谈判成本、项目文件设计成本、批准成本、证实生效成本、注册成本、监测成本、实成本、认证成本、强制实施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