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化行业核查中遇到的3个问题

文章来源:碳市场帮助平台碳交易网2020-03-24 10:04

1、受核查方净消耗蒸汽无法按照指南中要求的饱和蒸汽、过热蒸汽给出的热焓值进行计算,是否可以根据国标《GB30251-2013炼油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表A.1中的蒸汽热量折算系数进行计算?
2、受核查方对异常火炬气流量没有进行监视测量,火炬异常排放量按照火炬设计流量进行计算,异常状态时间有记录,最终按化石燃料燃烧的方法去计算,是否合理。(火炬异常状态是指装置开停工,未正常生产等因素造成的,非事故火炬)
3、受核查方炼油污水与化工污水厌氧出口未检测COD浓度,如何计算该部分温室气体排放。(污水处理工艺主要为:A/O工艺)
 
1. 可以
2. 可以这样计算,原因是非正常排放时,流量一般比较大,可按设计流量计算。
3. 请确认企业具体污水处理工艺,如果为好氧工艺,则不需要计算排放;如果为厌氧工艺,但排放量占企业总排放量不超过1%,也可不计算,如果超过1%,可参考造纸行业核算指南进行计算,对于出口COD浓度,请企业估算,并给出详细的估算方法过程,最终结果由第三方核查机构核查后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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