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企业外购热力和供热比计算问题

文章来源:未知碳交易网2020-03-16 08:56

热电企业外购热力如何处理?供热比=统计期内汽轮机组向外供出热量/统计期内汽轮机组总热耗量。 问题:(1)上述公式中的分子是否包括回热利用的部分; (2)如果汽轮机组不是每月抽汽供热,计算全年供热比时,上述公式中的分母是只计算抽汽月份汽轮机组的耗热量还是全年汽轮机组的总耗热量?
 
(1) 对于既有锅炉抽蒸汽供热,又有汽轮机抽汽供热的情况,其供热比计算公式如下:
锅炉主蒸汽抽汽外供热量为Q1,汽轮机热耗量为Qsr,汽轮机供热量为Qgr,则供热比计算公式为:
 
(Q1+Qgr)/(Q1+Qsr)
此时机组的供热量为两部分供热量之和,即Q1+ Qgr。
(2)公式分母计算全年汽轮机组总耗热量。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