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现网贷气候变化等词 标星事项增加

文章来源: 澎湃新闻徐路易2018-12-26 11:27

  12月25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以下简称“正式版负面清单”),标志着中国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
 
  2016年3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以下简称“试点版负面清单”),并首先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省市先行试点。2017年,试点范围扩大到15个省市。
 
  正式版负面清单共列禁止事项4项,许可类事项147项,总体比试点版负面清单原有的328项减少了177项。近两年热议的网贷、气候变化等词,均登上了正式版负面清单;而作为有待进一步研究评估的“标星事项”,则从试点版负面清单中的13个增加至正式版负面清单中的15个。
 
  热门词汇首登清单:网贷、P2P、气候变化
 
  虽然正式版清单整体上对事项进行了压缩,但在一些问题上,相关措施不仅没有合并压缩,反而更为具体。值得注意的是,网贷、P2P、气候变化等试点版负面清单没有的字样,首次出现在了正式版负面清单中。
 
  在禁止违规开展金融相关经营活动方面,正式版负面清单强调,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网贷”、“网络借贷”、“P2P”等12种与金融相关的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在许可准入类中,“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使用及进出口行政审批”这两项许可措施,从试点版负面清单的两条不同的事项中,被归纳合并为了一条新事项,即“未获得许可或资质,不得从事应对气候变化、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经营”。这也是“气候变化”一词首次出现在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
 
  此外,关于转基因生物的研究和应用被单独列为“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农林转基因生物的研究、生产、加工和进口”一项,囊括了此前包括农业转基因生物入境许可、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与加工许可、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应报告或经过批准,和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
 
  13颗“星星”变为15颗“星星”
 
  在两版负面清单的措施描述中,均有标注了“★”(星星)的事项。试点版负面清单中,这类事项属于《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所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作规定,但确需纳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新设事项”,将经过试点检验、评估后,“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制定或修订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
 
  也就是说,经过两年的试点,这些“标星事项”将会在之后的负面清单中相继尘埃落定。在2018年的正式版清单中,依然存在标星事项,这些事项属于因设立依据的效力层级不足,因而允许暂时保留的禁止或许可措施。
 
  澎湃新闻记者对比了两版清单,试点版清单中有13个标星事项,已有6项得到“妥善安置”,还有3项仍存在于正式版负面清单中的15个标星事项(不包括附件内容)中。
 
  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万劲松表示,主清单不再逐条列出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事项,具体相关法律措施已经以清单附件形式列出,也就是第一份清单附件《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以下简称“禁止性规定”),便于市场主体参考。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已从试点版的主清单中归入正式版的《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附件的有:禁止公用电厂违规转为自备电厂;禁止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贸易。
 
  值得注意的是,10月30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严格管制犀牛和虎及其制品经营利用活动的通知》,允许在特殊情况下交易老虎和犀牛及其制品。11月13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新闻发言人黄采艺表示,经过研究决定,中国仍将继续实行“三个严格禁止”政策,严禁任何与犀牛和虎及其制品有关的贸易。这意味着在犀牛角与虎骨的贸易问题上,中国仍遵循1993年版的《国务院关于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贸易的通知》。这一点及时体现在了禁止性规定中。
 
  试点版负面清单中“在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原则上不得建设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纯凝式燃煤机组”一项,在正式版的清单附件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被归入“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燃煤发电机组、燃油发电机组和燃煤热电机组”,列为现行法律法规已禁止准入的项目。
 
  根据2014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已对“国家地质公园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工程建设活动的限制”做出了相应规定。而国土资源部已于2014年1月停止了地质公园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工程建设活动的审批。
 
  根据2015年5月10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进口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审核”一项已取消。
 
  另外,“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资格认定”,以及与国外媒体开展合作等事宜的审批,在正式版负面清单中仍为标星事项。
 
  正式版清单中的标星事项似乎“不降反增”,但比起试点版负面清单,在具体的标星事项类别上却有很大不同。在正式版清单中,标星事项集中在金融和互联网两大领域。在禁止准入类的第4项“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互联网市场准入禁止许可目录》中有关禁止措施里,被列出的5项均为标星事项。而包括“融资租赁公司设立与变更审批”等三类金融经营活动的禁止措施,也为标星事项。
 
  发改委体改司司长徐善长表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编制的行业性、领域性、区域性负面清单,应逐步纳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涉及行业性、领域性、区域性等方面确需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出台相关措施的,应以目录形式发布,并纳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目前包括《互联网行业市场准入禁止许可目录》在内的三份目录已统一纳入正式版清单中。
 
  下一步发改委和商务部将研究制定并不断完善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方案。商务部条法司副巡视员叶军表示,将引入市场主体、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等共同参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修订调整,明确和细化清单调整频次、方式、流程,探索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调整第三方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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