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核查】数据源与交叉核对到底做错了什么?

文章来源:中创碳投裴定宇2018-01-08 08:37

全国碳市场已经启动,数千家企业的历史(13-15年)数据已经报送并审核。接下来更为重要的16-17年数据报送和审核工作即将展开。为了更好的保障数据质量,有必要再谈一下数据源与交叉核对的概念和误区。
 
数据源
 
狭义:碳排放报告上的数字是从哪里抄过来的,从某内部报表中?还是某内部台账中?还是从其他外报的报告中?还是从结算票据中?
 
广义:数据产生的源头。
 
这里只谈数据产生源头这一广义理解。作为数据的“源头”个人认为应该并且仅能有一个,这样才能称源头。像壮阔复杂的长江源头,地质科学家也会根据水源状况最终确定沱沱河为源头,附近其他河流则定性为支流。而对于我们工作中涉及到的数据来说,远没有大自然的地质运动那么复杂。
 
举例来说,烟煤消耗量的数据源头,就是在烟煤即将被消耗掉前的称重,称重的数字被人工或电脑记录存储下来,烟煤消耗量数据就产生了,这里就是源头。此处数据记录/存储的表格/账本也就是烟煤消耗量数据源,暂且称它为第1手材料。
 
这种第1手材料详实、可靠(记录当时的造假需求不明确,无法进行正向或负向数据偏移。后期造假需求明确,但对海量原始记录重新修改工作量繁重,痕迹明显),但不方便使用。企业出于内部管理的需求一般会对第1手材料进行电子化及制式化,形成内部固定的台账,暂且称这里为1.5手材料。1.5手材料可靠性可以通过抽查第1手材料进行验证(也可勉强称为一项交叉核对),虽然1.5手材料可靠性略微下降但使用便捷,这也是我们在工作中最多用到的文件。
 
交叉核对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数据产生后,会有不同的用途,企业就会从1.5手材料中摘出符合外部要求的数据进行报送。比如按照要求报送统计局,报送政府管理部门,编写能源审计报告等等。由于同样是从1.5手材料中摘出数据,仅是用做其他用途,所以从理论上来说出现在对外报表/报告中的数据应该是一致的,也应该与企业写在碳排放报告中的数据是一致的。基于这样的理解,我们可以将碳排放报告中的数据与其他外报的数据进行交叉核对,出现的不一致往往是其他用途的要求或统计范围不同造成的。如果不是这个原因,那就可以断定其中某项文件中的数据有误。当然,我们这里更关心的是碳排放报告中的数据是否有误有假,若是其他文件中出现错误我们写明情况即可。
 
不同来源的数据也可以交叉核对?!
 
顺着前文思路,烟煤购进量数据源,应该是购进当下的一个重量计量(过磅单),而发票则是根据计量结果发生的一个财务行为。但由于过磅单过于原始和繁多,所以实际工作中1.5手的财务票据是经常用到的审核文件,过磅单则作为抽查验证。
 
我们可以很明显的看到,财务票据和企业消耗台账是完全不同类别数据产生的文件(购进量与消耗量),由于是不同类别的数据文件,因此肯定不会完全一致。但是这两类数据有较强的相关性,所以也可以进行交叉核对,对数据大致进行校核。如果购进量是10,而消耗是10000并且企业无法给出合理的原因,那么我们就有理由质疑企业碳排放报告中的数据。
 
盘库数据和消耗数据的关系更加微妙一些,可以参考以上思路自行分析,发现其实质不同。
 
交叉核对的根本是将识别出的数据源于其他文件进行比较,确定所识别的数据源数据是准确可靠的。确认了数据源是准确可靠的之后,企业从中摘出数据填到碳排放报告中进行计算才是符合要求的。(当然,确认企业摘出数据时没有编辑错误,也是一项重要工作)
 
综上所述,交叉核对仅仅是一个保障数据质量的手段/工具,工具的使用需要分区场景,不是万般皆需交叉核对。保障数据质量还有其他同样有效的方法,此处不再赘述,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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