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通过建立碳农业活动的认证方法》的授权法规,通过了三项碳农业认证方法,为矿质土壤上的农业与农林复合经营、泥炭地及其他有机土壤的再湿润与恢复,以及造林活动,确立了统一的技术规范。
2024年12月6日生效的CRCF法规建立了欧盟首个针对碳移除、碳农业及产品中碳储存的自愿性认证框架,规定了量化、额外性、长期储存与可持续性等通用质量准则。此后,欧盟委员会于2025年11月通过了(EU)2025/2358实施法规,明确了认证方案、认证机构与审计流程的运作规则。此次通过的授权法规是该法规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针对碳农业活动提供了具体的技术操作规则,供运营者遵循以证明其符合CRCF的质量标准。
根据欧盟委员会公告,这三类碳农业活动除了产生碳移除与减排效益外,也有助于提升景观对气候变化的韧性,支持生物多样性及其他生态系统服务,并强化生物经济所需的粮食与生物质供应的长期安全。通过提供经认证的框架,相关
方法学可协助农民、林业经营者及土地管理者获取经济回报,为采用可持续土地管理实践创造新的收入来源。
法案正式生效后,各认证方案可依据该法规及实施法规(EU)2025/2358设定的最低要求,向欧盟委员会申请认可其合规性。此前,欧盟委员会已于2026年2月通过了针对直接空气捕集与封存(DA
CCS)、生物质能
碳捕集与封存(Bio
CCS)及生物炭碳移除(BCR)三项永久性碳移除活动的首批认证方法。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欧盟委员会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评估,研判经CRCF认证的永久性碳移除单位是否可纳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这一评估结果将影响该自愿性认证框架与合规市场之间的潜在衔接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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