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黛溪等38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
(国能综函安全〔2025〕44号)
大坝安全监察中心:
报来《关于黛溪等38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检查意见的请示》(坝监专委〔2025〕7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福建厦门抽水蓄能电站上库坝、下库坝,四川两河口水电站大坝首次安全注册,注册登记等级为甲级;同意福建黛溪、上培,湖南洪江、近尾洲,广东深蓄上库坝,广西坡甲、陇或、下六甲、瓦村,海南牛路岭,四川硗碛、民治、宝兴、小关子、铜头、飞仙关、雨城、达阿果、苍溪、沙溪、凤仪、龟都府、汗牛河、沙坪二级、青龙、去学、胜利、新马,贵州引子渡,云南黄登、大华桥、金安桥、龙开口,甘肃锁儿头,新疆柯赛依等35座水电站大坝换证安全注册,注册登记等级为甲级。
二、请你中心督促有关电力企业严格落实大坝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职责与岗位设置,健全大坝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加强组织建设与人员配备,强化专业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着力抓实安全检查和监测工作,切实提升大坝安全管理专业化水平。
三、请你中心督促有关电力企业规范管理和操作,加强大坝防汛管理和应急管理,强化现场作业安全管控与档案规范化管理,做好现场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在线监控系统有效运行,全面提升大坝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
四、请你中心督促指导电力企业严格压实主体责任,针对注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举一反三,制定刚性整改措施和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时限,务必将问题及时、高质量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链条,确保监管意见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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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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