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7年,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制度基本完善——提升资源环境要素利用效率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邱海峰2025-06-04 10:18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总体考虑和主要目标,并部署了四方面重点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实施《意见》,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资源环境有价”的理念,引导资源环境要素有序流动、优化配置、提高效率,向绿色低碳发展集聚,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
 
明确到2027年主要目标
 
资源相对短缺、环境容量有限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国内实际,借鉴国际经验,积极探索通过市场化机制破解资源环境瓶颈约束,取得明显成效。
 
据介绍,我国已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中国水权交易所,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福建等地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在浙江、福建、河南、四川等地开展用能权交易试点,在宁夏、江西、湖北、内蒙古、河南、甘肃、广东等地开展用水权交易试点,在28个省份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有关交易制度和交易市场愈发成熟。
 
该负责人说,同时也要看到,我国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进程仍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管理制度不完善、交易主体和方式不丰富、政策衔接和信息共享不充分等问题。
 
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推进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等市场化交易,是提升资源环境要素利用效率的关键举措。为深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意见》出台实施,并明确提出到2027年,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制度基本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更加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更加活跃、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健全,推动资源环境要素畅通流动、高效配置,充分释放市场潜力,对实现相关资源环境目标的支撑作用有效增强。
 
围绕三项机制提出系列举措
 
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该怎么干?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潘小海分析,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虽涉及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不同的要素市场,但其政策设计的关键都是要建立起配额分配、交易对象、交易方式等基础性制度。
 
此次《意见》提出,完善资源环境要素配额分配制度,优化资源环境要素交易范围,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制度。潘小海认为,这些举措围绕三项机制,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其中,完善配额分配机制,着重解决“交易多少”的问题;规范交易对象范围,着重解决“交易什么”的问题;健全交易制度体系,着重解决“如何交易”的问题。
 
具体看,《意见》提出,加强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交易与相关资源环境目标和管理制度的衔接,健全有关配额分配和出让制度,在免费分配基础上探索开展有偿分配。扩大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扩展交易主体、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推动用能权交易试点有序退出。丰富用水权交易种类,推动节水改造结余水量、非常规水等参与交易。将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等交易有序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健全资源环境要素确权、登记、抵押、流转等制度,完善资源环境要素储备调节制度,分类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加大对交易机构、交易主体、第三方服务机构等的监管力度。
 
加强交易基础能力建设
 
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是高信息敏感、高规则依赖的制度性市场,其有效运转不仅依赖于制度设计的完备性,更有赖于基础能力体系的系统支撑。
 
潘小海分析,核算统计的准确性、交易平台的规范性、信息披露的透明性、监管机制的可执行性,是市场机制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作用的先决条件。《意见》在基础能力建设方面也针对前期政策探索中的重点难点作了系统部署。
 
“高质量、高透明度的资源环境数据是市场化机制发挥价格发现与资源配置功能的关键。”潘小海说,此次《意见》明确提出,加强碳排放、用水、污染物排放监测核算能力建设,完善有关核算技术规范,提高交易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深入推进重点行业碳排放监测试点,完善碳排放监测技术路线和实施路径。强化取用水监测计量,全面提升水资源监测预警和管理能力。加快建设排污监测体系。
 
《意见》还提出,研究完善有关法律制度,科学制定修订相关标准,健全金融支持体系,培育发展第三方机构,提升市场服务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进展评估,分析研究新形势新问题,推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不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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