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区域环评工作的科学性与成果的规范性,保障区域环评改革预期效果扎实落地,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深圳市地方标准《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技术指南》(DB4403/T 595-2025)(简称《技术指南》),这是全国首个区域环评地方标准。
《技术指南》包含18个章节和6个附录,规定了区域环评工作的评价原则、技术流程、工作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并对工作数据和工作成果提出了详细的规范性要求。
实现精细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技术指南》以科学性和规范性为核心,突出三大创新。
——全面承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明确区域环评以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将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进一步精细划分为优先保护、农田保护、人居敏感、产业发展、商业商务、交通枢纽、绿地休闲、农林生产、公用设施、科研教育、文化旅游、功能混合12类评价单元,实现精细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并因地制宜实施“一单元一清单”“一行业一清单”的差异化管控。
——深度衔接国土空间和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多部门管理协同联动,提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综合决策效能。
——探索将
碳排放评价和GEP评价纳入区域环评,形成全面系统的评价体系,通过在
碳排放评价、GEP评价等领域的创新探索工作,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相应领域的衔接与协同,有助于提升区域
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和生态宜居品质。
“《技术指南》通过‘单元划定—科学评价—清单管理’的技术路径,以‘评价单元+管理清单’的模式,进一步深化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细化应用,实现了从宏观管控到微观落地的无缝衔接。”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全国首个区域环评地方标准,《技术指南》从技术层面上提供了分区管控与环评管理深度协同的“深圳方案”,是将区域环评改革打造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深圳应用示范的重要基础,对于科学指导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力争2026年实现区域环评全覆盖
据介绍,为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首批综合改革事项,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深圳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为基础,以特区立法为支撑,实施了环评制度改革,建立了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以下简称“区域环评”)分类管理制度体系,创新由政府组织专业团队实施区域环评并形成管理清单,实现环评管理从行政审批向政府主动服务的转变,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有效实施和落地应用,协同推进区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区域环评是深圳创新设计的环评改革制度,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和保障区域生态安全为核心,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基础,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产业规划等,划定区域环评评价单元,开展生态环境综合评价,提出区域环评环境管理要求、并制定管理清单,指导区域空间合理开发。
“区域环评在技术路线和评价方法等方面与国家现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体系有所不同,更为侧重承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衔接国土空间和产业发展规划,实现区域的差异化精细化管理。”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截至目前,深圳已有盐田、南山、宝安、龙岗、龙华、福田、光明、罗湖8个行政区内的13个片区印发实施了管理清单,面积合计约520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的26%,力争在2026年实现区域环评全覆盖。深汕特别合作区已在两大先进制造业园区印发实施了管理清单,面积合计约50平方公里、占全区面积的11%。
名词解释
GEP(Gross Ecosystem Product)也称为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或生态产品总值,是指生态系统为人类福祉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的各种最终物质产品与服务价值的总和。GEP主要包括生态系统提供的物质产品、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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