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年内重启概率增大 有望推动企业形成内部碳定价机制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碳交易网2023-09-26 13:36

  自2017年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受理申请停摆以来,六年时间里,我国碳交易体系主要以碳排放配额(CEA)交易为主。今年以来,随着市场对CCER重启呼声渐起,相关部门也表态将对重启事宜做进一步研究。
 
  7月7日,生态环境部气候司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实施,这为全国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提供了建设框架和管理规范。
 
  对此,普华永道中国ESG可持续发展市场主管合伙人倪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多种迹象显示,CCER在今年重启的概率比较大。“从我们的观察看,CCER的重启将有助于支持领先企业探索实践更为低碳的发展方式,这不仅可以帮助符合标准的具有碳减排效应的项目获得额外的资金支持,同时也对企业的碳减排战略战略部署具有积极影响。”倪清说。
 
  简单说,CCER是一种碳抵消机制,即控排企业向实施“碳抵消”活动的企业购买可用于抵消自身碳排的核证量,其目的是为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去除和工业节能等领域的绿色低碳技术应用提供市场化的经济激励。
 
  根据北京绿色交易所预测,若参照对比欧盟碳市场规模(2022年15亿吨配额,93亿吨交易量,价格80欧元/吨,7500亿欧元交易金额),未来中国碳市场金融化后,以其70亿~80亿吨配额(约欧盟配额5倍)计算,预计年交易量或将超过100亿吨,价格或超100元,交易额则有望超过1万亿元。
 
  这意味着,CCER重启后,将会有更多的核证自愿减排量进入市场,这些企业可以直接参与交易,对企业来说,CCER市场重启之后,它们不仅是市场重要的参与者,也可以通过交易获得更多商业价值。
 
  对于控排企业来说,其可以通过自愿减排实现环保目标,也可以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购买碳配额。而对于非控排企业而言,自愿减排市场的重启,可以为非控排但有碳中和战略需求的企业提供机会。
 
  在此基础上,为做好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重启工作,8月17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上线试运行,这与新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一对一互联互通,主要服务于未来新登记的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
 
  与此同时,生态环境部审议并原则通过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方案提出,建设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降碳增汇、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的重大制度创新,是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稳妥有序推进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相关工作。
 
  在2023年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年会上,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靳伟在致辞中表示,北京将持续健全绿色金融市场的功能,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促进金融机构的绿色转型,加快建设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在市场人士看来,当前全国碳市场以发电行业(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共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162家)为起步,预计“十四五"期间会逐步纳入其他七大行业。”在双碳目标下,那些参与碳排放交易市场的企业,可以通过优化和改良节能减排工序,在碳交易市场获得更多收益。一位市场人士判断。
 
  根据生态环境部此前发布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报告》,第一个履约周期在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间开展碳排放配额现货交易,847家重点排放单位存在配额缺口,缺口总量为1.88亿吨,累计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约3273万吨用于配额清缴抵消。
 
  倪清表示,CCER重启后会带动更多大型企业以及非控排企业积极参与碳减排,这对“双碳”目标的实现会起到助推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推动企业形成内部碳定价机制。
 
  有关数据显示,“十四五”期间,石化、钢铁、有色、造纸、电力、化工、建材等能源密集型行业,会逐步纳入碳市场,未来这些行业是CCER的潜在需求。 “从长远来看,CCER重启将使碳交易市场的参与方更加多元化,这可以促进全社会碳减排成本实现最优。”倪清说。
 
  上海环交所数据显示,截至9月22日,全国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为2.82亿吨,累计成交额为137.22亿元,碳单价报收75.34元/吨,较全国碳交易市场首日收盘价上涨47%。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