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政策系列报告二:欧盟循环经济行动加速推进 我国循环经济及绿电企业全面受益

文章来源:上海申银查浩/莫龙庭/于炳2022-12-31 09:55

  报告摘要:
 
      背景:欧盟发布新循环经济行动计划,助力碳中和,构建更有竞争力产业。2019 年12 月11 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欧洲绿色新政,新政以2050 年实现气候中和为核心目标,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 年3 月11 日新《循环经济行动计划》(CEAP)正式发布,强调产品全生命周期可持续性。CEAP可降低碳排放,同时降低欧盟对进口资源依赖强度,创造新的商业机会,构建欧盟更有竞争力的产业。
 
      政策要点:新版循环经济行动计划重点关注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可持续性。CEAP 主要包括35 项行动,重点内容包括1)构建产品设计、制造及消费环节的可持续产品政策框架,是新版《循环经济行动计划》的核心内容,包括在产品设计阶段,从源头提高可持续性;制造阶段:制定企业行为规范,企业做出“绿色声明”+供应链尽职调查;消费阶段:充分授权消费者,建立新的“维修权”+“产品数字护照”,同时推动政府强制性绿色公共采购(GPP),利用政府的强大购买力带动欧盟经济绿色转型。2)确定七个关键领域:电子产品和信息通信技术,电池和汽车,包装,塑料,纺织品,建筑物,食物、水和养分。3)废物减量增值:2030 年不可回收垃圾减半,明确产品再生料最低含量,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废弃物管理、关注再生原料中的有害物质、明确产品再生料的含量要求以及解决欧盟废物出口问题。
 
      最新进展:2022 年12 月9 日《电池法规》基本敲定,碳足迹核查、最低再生料使用率及回收目标等措施将直接影响我国相关产品出口。《电池法规》是欧盟首次对产品全生命周期进行循环经济立法,它将取代2006 年的《电池指令》。核心内容可总结为针对电池产业全生命周期的13 项措施,其中碳足迹核查分为三步走:强制披露碳足迹(预计2024 年7月1 实施)、碳足迹性能分级(预计2025年7 月实施)、设定最大碳足迹限值(预计2027 年1 月实施)。法规同时对电池使用再生材料设置最低门槛:钴16%、铅85%、锂6%、镍6%,鼓励再生料使用。这些措施将直接影响我国电池出口,以我国锂电池出口为例,2021 年前十大出口地区中,欧盟国家出口金额占比30%,未来若我国出口电池不能满足碳足迹及再生料使用率等要求,将难以出口欧盟。此外,伴随其他方案也逐步落地,预计到2024 年底,欧盟将编织成一张循环经济“规则网”,覆盖欧盟市场上销售的几乎所有产品,形成欧盟市场的准入绿色门槛。
 
      影响:CEAP 结合CBAM 等共同构成欧盟绿色壁垒,倒逼我国产业升级,推动循环经济及绿电加速发展。2022 年12 月18 日,碳关税(CBAM)及欧盟碳市场改革方案正式达成协议。CBAM 关注初级产品的碳排放,将影响特定初级产品的出欧贸易成本,CEAP 关注复杂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可持续性,带来的是“附条件的市场准入”,二者共同构成欧盟“绿色贸易壁垒”。此外,2022 年12 月7日,美国正式向欧盟委员会提交议案,推动建立“绿钢俱乐部”等多边贸易协同措施。伴随上述绿色贸易壁垒逐步成形,将倒逼我国产业升级,同时也将推动我国循环经济及绿电行业高速发展。
 
      投资分析意见:建议关注循环经济龙头企业及绿电运营商。欧盟拟在2024 年前建立覆盖几乎所有产品的循环经济“规则网”,倒逼国内产业升级,一方面将推动企业提高再生原料使用率,降低资源依赖,另一方面将推动企业提高绿电使用量,降低碳足迹。综上,国内循环经济龙头及绿电运营商将直接受益。建议关注循环经济龙头:1)格林美:城市矿山开采+新能源材料双轨驱动龙头;2)天奇股份:深耕汽车产业链,锂电回收技术+渠道优势凸显;3)旺能环境:垃圾焚烧主业稳健发展,锂电回收加速放量;4)怡球资源:再生铝绝对龙头,海外渠道及产能优势显著。5)高能环境:危废资源化龙头,产能有望突破100 万吨/年;6)浙富控股:危废战略明确,规模及技术优势明显;7)英科再生:创新打通塑料循环利用产业链,未来将不断拓展塑料再生品类。同时推荐绿电运营商龙源电力、三峡能源、林洋能源,建议关注广宇发展、晶科科技。
 
      风险提示:CEAP 涉及多项产品新规,目前多数法规尚未落地,具体政策细节仍存在不确定性。我国循环技术发展缓慢或进展缓慢,无法应对产品“绿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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