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版《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报告——减缓气候变化》简析

文章来源:《债券》张搏 伍宇镭2022-10-19 08:27

境外发行人发行绿色熊猫债

 
境外发行人可在境内市场通过《共同分类目录》认证发行绿色熊猫债,推动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多元化发展。根据最新发布的《中国绿色债券原则》,境外发行人在境内市场发行绿色熊猫债时,可直接依据《共同分类目录》等国际绿色产业分类标准进行绿色项目认定,这将极大地便利境外发行主体充分参与中国境内债券市场,为符合双方认可的跨境项目进行融资,有效推动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多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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