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碳普惠工作专项小组。在深圳市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碳普惠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推进碳普惠
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碳普惠体系建设、实施和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2.成立深圳碳中和促进会(协会)。搭建政府与企业沟通
平台,发挥社会组织的桥梁作用,为深圳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政策建议和技术支持。促进会(协会)下设碳普惠促进分会,协助研究制定碳普惠相关政策、标准,推动碳普惠体系创新,参与碳普惠宣传推广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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