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国家主要应对措施及对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启示
一是降低发电侧和用户侧的能源税率,减轻企业和用户负担。例如,西班牙暂停征收7%的发电税,将电力增值税从21%降至10%;德国对可再生能源税收削减1/3,该费用约占家庭电费的1/5;捷克在2021年11月、12月暂时取消每月约7850万欧元的电力和天然气增值税。
二是实施临时性价格管制,限制能源企业超额利润。例如,西班牙宣布临时削减能源公司赚取的超额利润;法国宣布对天然气价格实行限价,限价措施将持续至2022年底。
三是补助弱势群体和小微企业,减免部分账单或延期支付等。例如,希腊宣布对居民用电及天然气提供折扣措施;意大利承诺在未来提供30亿欧元用于补助贫困家庭用电支出。
四是重新启用化石燃料发电。例如,英国于2021年9月重启了西伯顿A煤电厂,当天煤炭即提供了3%的电力供应。
五是加强与周围地区能源互通。例如,欧盟与俄罗斯协商增加短期市场的天然气供应;英国则在探讨重新加入欧盟统一电力市场日前联合出清。
我国电力供应以煤电为主,燃气发电、进口煤炭占比低,因此,国际能源短缺对我国电力供需的影响总体有限。
近年来,我国电力行业发展迅速,通过政府统筹、企业主导等多种渠道加大资金投入,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电力保障。2021年9月开始,我国局部地区也出现电力供应紧张,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部署,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短时间内煤炭产能得到释放、价格逐步回归理性,电力供应能力持续提升、供需形势恢复常态,充分彰显了“全国一盘棋”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面对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和安全保供的双重考验,我国电力发展应充分汲取其他国家的经验教训,全力做好“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能源供给自主可控。对于煤炭等一次能源,纳入战略性物资管控,建立保供稳价长效机制,畅通一二次能源价格传导途径。健全一次能源产供销储协调运行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能源比价关系,引导多种能源协同高效利用,确保能源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
二是坚持科学有序推进能源转型。基于国情实际,以安全为前提,按照“传统能源保电力供应、新能源调电量结构”原则,加强各类电源的统筹规划,科学发展先进清洁煤电,优化电源结构、布局和发展时序,实现电力电量“双平衡”
三是坚持市场化为主导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优化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顶层设计,进一步丰富中长期交易品种,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健全完善辅助服务市场,探索建立市场化的容量补偿机制,合理反映各类电力资源的安全、容量、
绿色等价值属性。
(本文作者均供职于国网能源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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