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资产”,碳资产原本在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它既不是商品,也没有经济价值。
然而,1997年《京都议定书》的签订,改变了这一切。
在合理容量的前提下,政治家们认为规定
碳排放(包括二氧化碳在内的温室气体)行为要受到限制,由此导致碳的排放权和减排量额度(信用)开始稀缺,并成为一种有价产品,称为碳资产。
其实很简单,为了保护地球、控制气候变暖的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全世界都在节能降碳,联合国根据各国发展情况,给予各国碳排放指标,而各国会对各城市、企业进行分配排放指标。
在区域总排放量一定的前提下,有些省市,实际的碳排放量可能低于分到的配额,或者由于做的好的省市实际的碳排放量低于配额,那么这些省市可以把自己用不完的碳排放量卖给那些实际的碳排放量大于分到的配额的。
同样,一个企业减碳做得好,可以把自己剩下的配额卖出去给那些配额超出的企业。
有买有卖就形成了市场。如果
价格走高,企业就会考虑把买配额的钱投入脱碳改造。这就是利用市场促进减碳的具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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