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率先开展碳达峰实践 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

文章来源:广西日报余锋 昌苗苗2021-08-12 10:25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入推动生态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服务保障功能,更好地服务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意见》从加大环评改革、深化环境监管、助力企业绿色发展、夯实绿色本底、健全生态环境保障机制等五大方面,制定了20条实施意见。在加大环评改革力度方面,《意见》 提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和改革环评管理方式,做好重大项目要素保障,聚焦“三大三新”“双百双新”等产业项目,向海经济、核技术应用等产业领域,以及西部陆海新通道、强首府战略等重大决策,完善重大项目服务机制,成立专项服务小组,加强做好提前对接和跟踪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并行审批,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方面,《意见》提出,以降碳为总抓手,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深化减污降碳协同研究,探索协同控制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的创新举措有效机制,推动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指导帮助火电、钢铁、焦化、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着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协同减排,优先选择化石能源替代、原料工艺优化、产业结构升级等源头治理措施,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率先开展碳达峰实践;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深化低碳试点,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严格企业持证按证排污,强化自然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助力企业绿色发展,提升环境政务服务水平,激励支持守信企业,深化“帮企减污”;夯实高质量发展绿色本底,打造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升级版,筑牢高质量发展环境安全底线;健全生态环境保障机制,完善生态环境法规标准政策体系,加强生态环保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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