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十四五”期间配额总量将总体充足,不会给行业带来系统性的减排压力;从配额分配方法来看,主要采用的基准法、历史强度法将会对所纳入行业产生结构性影响,主要利好
碳排放强度低于行业基准值的头部企业。对于火电行业,300MW以上和300MW及以下机组采用不同基准线,若考虑基准线约为每档机组度电排放加权平均值,则度电利润影响不超过3%。对于下一步有望纳入
碳市场的电解铝行业,目前电解铝外购电量采用区域电网平均排放因子,则火电铝/水电铝利润弹性为-1.4%/+2.6%。未来,随着
碳价上升,
碳配额交易对于电解铝行业的结构性影响将会持续扩大;同时需重点关注电解铝行业
碳排放核算时外购电排放因子的选择,由区域电网平均排放因子调整为实际排放因子时,
碳交易为水电铝带来的业绩提升将明显扩大(+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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