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明年开放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参与全国
碳市场。根据《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全国
碳市场的交易主体包括重点排放单位,以及符合国家有关交易规则的其他机构和个人三类。但是目前仅发布了重点排放单位参与碳市场的办法,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还无法参与。从地方碳市场的经验来看,通常在市场建立后一年左右开放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入场,以活跃市场交易。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