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20年度
碳排放是10000吨,2021年通过
节能减排措施减少了5000吨
碳排放,仅向社会排放了5000吨,该企业可以宣布自己减排的量抵消了实际排放的量,实现
碳中和了么?
这个问题也困扰了很多人,最近碳阻迹团队在跟很多企业客户沟通的过程中,他们都不约而同的提出了这样的碳中和思路,这个看起来貌似挺有道理,但仔细分析起来还是有一定误区。
企业通过自己的节能减排措施减少的排放并不是社会认可的
碳减排量,
碳减排量需要开发成政府或社会认可的
CCER或者类似的碳减排产品后,才可以用于碳抵消和碳中和。
企业自身的减排量这里是指自己跟自己的过去比实现了减排,而能开发成碳减排量产品的则是跟行业的基准线相比。所以企业提出通过员工的低碳出行,减少食物浪费、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等确实可以减排,但还不能直接把这块的减排量用于自己的碳抵消和碳中和,不过企业可以尝试把这些减碳行为进行量化,在政府部门备案,一来可以实现自己的碳中和,二来也有机会在
碳市场里获得真金白银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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