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绿色金融支持碳中和行动方案倡议书》

文章来源:上证报宋薇萍2020-12-17 17:21

  12月17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上海)金融产业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举行开园仪式。期间,中国投资协会绿色发展中心主任张青林代表中国投资协会绿色发展中心、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上海)金融产业园及中伦律师事务所三家机构对《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绿色金融支持碳中和行动方案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发起了宣读。
 
  《倡议书》提出九大举措,以加快推进绿色发展,确保国家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宏伟目标。其中提出,“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碳中和愿景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第一个五年。共同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落实“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任务,积极支持示范区政府制定“十四五”碳排放控制规划,明确绘就未来碳减排路径,合力推进示范区“十四五”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和落地实施。
  《倡议书》倡议,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创新绿色金融政策,引导资本要素投向绿色产业和可持续能源。推动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设立更多专注于绿色项目的金融机构,支持绿色项目直接融资发展。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体制机制创新。
 
  《倡议书》倡议,共同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各项改革试点。共同研究设计符合示范区特点的特色化绿色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针对示范区内各区县生态环境基础和金融市场运行环境,尝试申报跨行政区域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支持绿色实体企业发展。建立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绿色发展创新集群,助力示范区成为实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主力军。
 
  《倡议书》还提出,加快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碳排放市场建设。推行低碳试点示范,支持在示范区内有条件地区开展近零碳乃至零碳示范区建设,加快启动气候金融投融资试点。推动示范区在2030年能够提前实现碳达峰目标区域尽早制定实施规划和行动方案,力争在长三角地区、长江经济带乃至全国率先树立绿色低碳新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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