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天不言而四时行,地不语而百物生。”当人类合理利用、友好保护自然时,自然的回报常常是慷慨的;当人类无序开发、粗暴掠夺自然时,自然的惩罚必然是无情的。
——2018年5月18日,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
我们应该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山峦层林尽染,平原蓝绿交融,城乡鸟语花香。这样的自然美景,既带给人们美的享受,也是人类走向未来的依托。无序开发、粗暴掠夺,人类定会遭到大自然的无情报复;合理利用、友好保护,人类必将获得大自然的慷慨回报。我们要维持地球生态整体平衡,让子孙后代既能享有丰富的物质财富,又能遥望星空、看见青山、闻到花香。
——2019年4月28日,习近平在2019年中国
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开幕式上的讲话
从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中国传统智慧,到创新、协调、
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中国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2020年9月30日,习近平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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