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将使中国跳出“环境库兹涅茨陷阱”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碳交易网2020-11-08 23:32

中共中央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正式公布,两份文件都对绿色发展有着浓墨重彩的描绘。这预示着从现在开始,到“十四五”规划期间,再到2035远景发展时期,绿色发展将迎来尤为重要的“5年”和“15年”。
 
就经济学理论而言,其重要性在于,经过不懈努力,绿色发展将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常态,中国已经接近并将很快越过环境库兹涅茨曲线顶峰。这意味着,中国将继西方发达国家之后,在中等发达水平上真正跳出环境库兹涅茨陷阱(环境库兹涅茨陷阱是指一国生态环境质量受到各种因素影响,迟迟未能逾越环境库兹涅茨曲线顶点的现象)的国家,从而在实践上走出一条在发展中大国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更为平衡、更为协同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和《建议》用两句话总结了绿色发展已经取得的成就,一是污染防治力度加大,二是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这两方面成就为跳出环境库兹涅茨陷阱奠定了重要基础。从逻辑上看,污染防治是过程,生态环境是结果,污染防治力度的加大自然会使得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从实际情况看,自2015年前后开始,各种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已经开始出现下降趋势。作为生态环境最为重要的决定因素,污染物排放量下降最为直接的结果便是改善生态环境。特别是,与过去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相比,持续退化的势头已经得到有效遏制,这对环境与经济的关系而言至关重要。
 
根据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污染物排放量越过顶峰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环境与经济开始出现协同效应,随着经济增长质量的进一步提升,经济增长的同时环境将出现优化性的好转。要做到这一点其实并不容易,一是所有的重要污染物都要达峰,如果仅有部分污染物达峰,生态环境的改善将不可持续,容易出现反复。二是经济要彻底实现转型升级,从对环境污染的依赖中摆脱出来,成为真正由科技创新驱动的发展模式,否则经济与环境的协同可能是一种短期现象,进而无法在长期得以持续。要做到这两点,就必须久久为功,坚持10年-15年,这就为绿色发展的下一步工作确定了方向。
 
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和《建议》确定“十四五”规划中绿色发展的目标是“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这一表述的核心是要在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顶点上站稳脚跟,避免发展不进反退、回落到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左侧。如前所述,越过顶峰的一个支点是污染物排放达峰,从目前的情况看,尽管部分主要污染物已经达峰,而且我们也已经规划在10年内碳排放达峰,可以说,随着碳排放的达峰,基本所有污染物排放量都可以进入达峰周期。要做到这一点,一个重要前提是污染物排放量的持续减少,因此,在“十四五”期间,污染防治将成为常态,特别是防止污染排放量的反弹尤为关键。
 
另一个关键是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其实就是高质量的经济发展模式。为什么“绿色”可以等同于高质量呢?因为“绿色”解决了资源环境的错配问题,通过空间优化、市场配置等方式,资源环境等要素的利用效率得到提高,经济摆脱对资源环境的依赖(脱钩),直接的结果就是资源环境要素得到了保护,实现了绿色发展的根本诉求。就此而言,无论怎么强调“十四五”的重要性都不为过,原因在于,尽管目前绿色发展初见成效,但绿色发展的势头并不牢固,绿色发展仍然受到各种因素的挤压。如不在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继续加大力度,促使经济与环境真正实现脱钩,绿色发展的过程就极有可能出现反复。
 
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和《建议》首次较为具体地明确了2035绿色发展远景目标,即“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其中“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这一最新的表述从污染排放量的角度给出了2035年的阶段性目标,那就是推动生态环境越过环境库兹涅茨曲线顶点,开始沿着曲线往环境与经济关系更为融洽的“下坡路”出发,彻底跳出环境库兹涅茨陷阱。此时,生态环境就不是简单的改善了,而是要实现根本好转。根本好转的核心内涵就是“基本建成美丽中国”,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意味着,我们要在15年的时间内,分阶段实现根本好转的目标,就此彻底根治长期困扰经济发展的生态环境问题。其中有两点至关重要,一是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过程中,要更为重视生态环境安全,防范来自气候风险在内的各种环境不确定性;二是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过程中,要更加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进一步地内化到各个领域的发展过程中,尤其是内化到发展的体制机制中,成为深入社会经济发展骨髓的基因和血液。
 
总之,未来5年-15年是中国绿色发展最为关键的发展阶段,生态环境质量优先将成为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一方面,经济发展必须守住生态安全的底线和边界;另一方面,更为关键的是,经济发展要实现与污染排放的全面脱钩,进而实现与绿色低碳的全面挂钩,从而使得中国经济彻底摆脱环境库兹涅茨陷阱。
 
作者系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