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气体核查员的注册要求

文章来源:认证认可协会碳交易网2020-09-25 14:39

温室气体核查员注册方案 
第一章  概  论 
1.1引言 
1.1.1 本方案由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制定,目的是确认温室气体核查员具备相应的个人素质、知识和能力,保证温室气体审定/核查工作的质量。 
1.1.2 本方案规定了 CCAA 温室气体核查员的注册要求,以及采用以知识和能力为基础的评价考核方法。 
1.1.3所有注册人员和申请人员除符合本方案要求外,还应具备良好的个人信用和遵守国家和/ 或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2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ISO14064-1:2006《温室气体 第一部分 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 
ISO14064-2:2006《温室气体 第二部分 项目层次上对温室气体减排和清除增加的量化、监测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 
ISO14064-3:2006《温室气体 第三部分 温室气体声明审定与核查的规范及指南》 
ISO14065:2013《温室气体 用于认可或其他形式承认的温室气体审定和核查机构要求》 
ISO14066:2011《温室气体 温室气体审定组和核查组的能力要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7号令)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8号) 
1.3术语与定义 
本方案使用下列术语定义,如果本方案中的术语定义与有关标准中的有所不同,应以本方案为准。 
1.3.1温室气体(ISO14064-1:2006) 
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波长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的气态成份。 
注: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和三氟化氮(NF3)。 
1.3.2审定(ISO14064-1:2006)根据约定的审定准则对一个温室气体项目策划中的温室气体报告进行系统的、独立的评价,并形成文件的过程。 
1.3.3核查(ISO14064-1:2006) 
根据约定的核查准则对温室气体报告(包括组织层面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项目层面的项目设计文件、项目监测报告、产品层面的产品评价报告)进行系统的、独立的评价,并形成文件的过程。 
1.3.4核查员 
负责进行温室气体审定/核查并报告其过程的,具备相关能力的独立人员。 
1.3.5利益相关方(ISO14064-3:2006) 
因制定和实施温室气体项目而受到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1.3.6 CCAA注册担保人 
具有良好的个人声誉和CCAA认证人员注册资格(不含实习注册资格),或推荐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了解申请人主要工作经历、专业状况和基本个人素质的人员。 
第二章 申请人注册要求 
2.1 申请要求 
2.1.1注册申请人应认真阅读CCAA温室气体核查员注册方案,了解各项注册要求。 
2.1.2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完整的注册信息、资料。 
2.1.3申请人应签署声明,表示其同意遵守CCAA注册方案的各项要求,特别是行为规范的要求。 
2.1.4申请人提交完整的注册申请资料和注册费用后,CCAA方可受理申请,开始评价注册程序。
注册费用见《认证人员注册收费规则》(详见CCAA网站)。 
2.1.6 申请人如果对注册过程或注册信息发布方式、内容等有特殊要求,应在申请时附书面说明。 
2.2核查员资格经历要求 
2.2.1教育经历 
申请人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其中大专学历专业应为理工类。 
2.2.2工作经历 
2.2.2.1具有大学专科的申请人应具有至少6年全日制工作经历;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申请人应具有至少3年全日制工作经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申请人应具有至少1年全日制工作经历。 
2.2.2.2满足CCAA注册要求的工作经历应在取得相应学历后获得。 
2.2.3审定/核查经历 
2.2.3.1具有大学专科和大学本科学历的申请人应具有至少3年审定/核查相关工作经历。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申请人应具有至少1年相关工作经历。 
2.2.3.2审定/核查相关工作经历包括国家或地方温室气体课题研究,国家或地方温室气体相关标准制定,国家或地方温室气体核算方法编制,国家或地方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温室气体状况初始报告盘查,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核查,CDM(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咨询、审定与核查,CCER(中国自愿减排)项目咨询、审定与核证,VCS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查,项目/组织ISO14064温室气体量化与核查,产品碳足迹量化,节能量审核,能源审计,低碳产品认证,能源管理体系咨询与认证。 
2.2.3.3审定/核查相关工作经历和工作经历可以同时发生。 
2.2.4培训与考试 
申请人应完成CCAA承认的培训或通过CCAA考试,有关要求见4.2.1。  
2.2.5审定/核查经历 
申请人应具有2.2.3.2中相关经历,并独立主持至少3个项目。 
2.3个人素质和核查原则要求 
2.3.1核查员应具备下列个人素质:
a)有道德,即公正、可靠、忠诚、诚信和谨慎; 
b)思想开明,即愿意考虑不同意见或观点;
c)善于交往,即灵活地与人交往; 
d)善于观察,即主动地认识周围环境和活动; 
e)有感知力,即能了解和理解环境;
f)适应力强,即容易适应不同处境; 
g)坚定不移,即对实现目标坚持不懈;
h)明断,即能够根据逻辑推理和分析及时得出结论; 
i) 自立,即能够在同其他人有效交往中独立工作并发挥作用;
j)坚忍不拔,即能够采取负责任的及合理的行动,即使这些行动可能是非常规的和有时可能导致分歧或冲突; 
k)与时俱进,即愿意学习,并力争获得更好的审定/核查结果;
l)文化敏感,即善于观察和尊重受审定/核查方的文化; 
m)协同力,即有效地与其他人互动,包括审定/核查组成员和受审定/核查方人员。 
2.3.2核查员应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工作: 
a)诚实正直:职业的基础
以诚实、勤勉和负责任的精神从事他们的工作;
了解并遵守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在工作中体现自己的能力;
以不偏不倚的态度从事工作,即对待所有事务保持公正和无偏见;
在审定/核查时,对可能影响其判断的任何因素保持警觉。
b)公正表达:真实、准确地报告的义务审定/核查发现、审定/核查结论和审定/核查报告应真实和准确地反映审定/核查 
活动。应报告在审定/核查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障碍以及在审定/核查组和受审定/核查方之间没有解决的分歧意见。沟通必须真实、准确、客观、及时、清楚和完整。 
c)职业素养:在审定/核查中勤奋并具有判断力
核查员应珍视他们所执行的任务的重要性以及委托方和其它相关方对自己的信任。具有职业素养的一个重要因素是能够在所有审定/核查情况下做出合理的判断。 
d)保密性:信息安全
核查员应审慎使用和保护在审定/核查过程获得的信息。核查员或审定/核查委托方不应为个人利益不适当地或以损害受审定/核查方合法利益的方式使用审定/核查信息。包括正确处理敏感的、保密的信息。 
e)独立性:审定/核查的公正性和审定/核查结论的客观性的基础 
核查员应独立于受审定/核查的活动,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应不带偏见,没有利益上的冲突。核查员在整个审定/核查过程应保持客观性,确保审定/核查发现和结论仅建立在审定/核查证据的基础上。 
f)专业判断:基于专业敏感性的判断方法 
核查员应具有基于观察、知识、经验、资料和其他信息,得出有意义的、准确的结论,并给予合理意见建议和解释说明的能力。 
g)基于证据的方法:在一个系统的审定/核查过程中,得出可信的和可重现的审定/核查结论的合理的方法 
审定/核查证据应是能够验证的。由于审定/核查是在有限的时间内并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进行的,因此审定/核查证据是建立在可获得信息的样本的基础上。抽样的合理性与审定/核查结论的可信性密切相关。 
2.4知识和技能要求 
2.4.1核查员应具备的知识,包括但不限于: 
a) 国内外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政策;
b) 碳排放权交易方面的知识;
c) 温室气体审定/核查方面的知识,包括温室气体审定/核查的实施规范与指南等; 
d) 温室气体减排措施;
e)数据和信息质量管理方面的知识和方法;
f)温室气体审定/核查相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 
g) 其他:
熟悉组织运营的法律环境;
熟悉组织产品制造的工艺流程、相关术语;
熟悉组织所在行业的能耗特点及有关的温室气体排放源。
2.4.2核查员应具备的技能,包括但不限于: 
a)审定/核查原则、程序和方法的运用;
b)温室气体量化和报告方面的知识,包括活动水平数据监测相关的知识,排放因子的计算方法等;
c)具有评估活动水平数据监测与所有要求符合性方面的相关的知识;
d)识别和理解与数据、信息系统的使用相关联的风险,分析数据、信息系统中的失效情况及其影响,并对数据、数据源、适用的过程和控制措施进行评估;
e)评估数据、信息并对其质量和有效性做出专业判断;
f)使用适当的方法获取所需信息,并将上述有关知识恰当地运用于审定/核查工作中; 
g) 抽样技术;
h) 对审定/核查过程及其结果进行有效沟通的技巧。 
2.5行为规范要求所有注册人员均应遵守CCAA注册人员行为规范。 
在初次注册和再注册时,所有申请人均应签署声明,表明其遵守行为规范。 
i)遵纪守法、敬业诚信、客观公正;
j)努力提高个人的专业能力和声誉;
k)帮助所管理的人员拓展其专业能力;
l)不承担本人不能胜任的任务;
m)不介入冲突或利益竞争,不向任何委托方或聘用机构隐瞒任何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
n)不讨论或透露任何与工作任务相关的信息,除非应法律要求或得到委托方和/ 或聘用单位的书面授权;
o)不接受审定/核查方及其员工或任何利益相关方的任何贿赂、佣金、礼物或任何其它利益,也不应在知情时允许同事接受;
p)不有意传播可能损害审定/核查工作或人员注册过程的信誉的虚假或误导性信息;q) 不以任何方式损害CCAA及其人员注册过程的声誉。与针对违背本方案的行为而进行的调查进行充分的合作;
2.6再注册要求 
2.6.1核查员应每3年进行一次再注册,以确保持续符合本方案的各项要求。 
2.6.2核查员再注册要求 
注册资格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CCAA提出再注册申请(须提供注册公告);
注册资格有效期内,核查员应完成至少3次对不同组织的审定/核查经历;
如存在注册方案要求变更,应符合变更后的相应要求;
注册资格有效期内持续遵守行为规范;
已妥善解决任何针对其核查表现的投诉;
当CCAA有指定的专业发展活动(含继续教育培训)时,已按要求完成。
2.7申请资料要求 
 
第三章  推荐机构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推荐机构应为: 
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
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的参与碳排放审定/核查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机构。
3.1.2推荐机构应对申请人申报的有关资格经历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后提交CCAA,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1.3推荐机构应与CCAA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按有关要求报告注册人员的使用与管理信息。 
3.2核查员能力管理要求推荐机构应建立、实施并维护相应审定/核查人员能力管理程序: 
a)核查员能力准则;
b)识别、确定核查员的培训需求,如满足本方案2.4要求的培训需求,及实施的培训方案;
c)证实申请人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评价准则或评价方法。
第四章 评价过程 
4.1 申请受理与资格审查 
4.1.1 CCAA注册管理人员对注册申请资料进行审查,确认申请人符合2.1和2.2的要求。 
4.1.2 CCAA注册管理人员应关注申请人对注册过程是否有特殊需求并作出相应安排。 
4.2 知识和技能的考核 
4.2.1 笔试考核/培训合格 
核查员注册申请人应在申请前3年内通过CCAA温室气体核查员基础知识考试;或在申请前3年内参加经CCAA确认的温室气体审定/核查相关课程培训,并取得CCAA颁发或承认的培训合格证书。以证实其满足2.4规定的要求。 
4.2.2 能力考核 
CCAA对核查员推荐机构满足本方案3.2条款要求进行核实、评价及绩效监视。对于符合要求的推荐机构,CCAA采信其评定结果。 
核查员推荐机构依据其确定的能力准则(见3.2a),按照其能力评价准则的要求,对申请人的能力进行证实,并保留有关证据、记录(见3.2c)。 
4.3 个人素质的考核 
对申请人个人素质的考核可在培训、考试和现场审定/核查过程中结合进行。 
4.4 担保与推荐 
4.4.1 每名注册申请人应由一名注册担保人担保。 
4.4.2 注册担保人应对申请人个人素质(2.3.1)的适宜性和相关工作经历(2.2.3)的真实性作出担保。 
4.4.3 推荐机构应对申请人资格经历(2.2)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就申请人的个人素质、知识与能力是否适合从事审定/核查活动作出推荐意见。 
4.5 注册决定与注册公告 
4.5.1 注册决定 
CCAA评价人员根据评价考核过程中收集的信息形成评价考核结论,给出申请人是否适宜注册的意见。 
CCAA注册管理人员对评价考核结论、注册意见进行审定,作出是否予以注册的决定;注册管理人员应未参与过对申请人的评价考核与培训。 
CCAA秘书长审核注册意见和注册决定,批准注册决定。 
4.5.2 注册公告 
4.5.2.1 对批准注册的申请人,CCAA将予以公告,注册有效期3年。对不予注册的申请人,CCAA 将通知推荐机构或本人。 
4.5.2.2 CCAA秘书长负责批准人员注册公告。 
4.5.2.3注册公告包含下列信息: 
注册人员姓名;
注册领域(本方案指温室气体核查员);
注册级别和注册证书编号;
注册日期和∕或有效期;
推荐机构名称。
4.6 注册收费及注册时限 
4.6.1 CCAA依据《认证人员注册收费规则》收取注册费用,注册申请人和已注册人员应遵照规则缴纳相应费用。评价和注册过程一经开始,不论注册结果如何,注册费用将不予退还。 
4.6.2 对于符合申报要求的注册申请,CCAA将按照人员注册时限的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批准工作。 
 
第五章 申诉与投诉 
5.1申诉 
5.1.1 CCAA依据《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程序规则》 ,处理注册人员的申诉,包括: 
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员对CCAA作出的不予注册、资格处置等决定提出的申诉;
投诉人因不同意CCAA的投诉处理决定提出的申诉。
5.1.2 申诉应在相关决定作出后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CCAA提交。 
5.1.3 申诉人可从CCAA网站下载《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程序规则》 。 
5.2投诉 
5.2.1针对注册人员的投诉 
CCAA 依据《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程序规则》 ,处理针对注册人员违反注册要求和行为规范的行为的投诉。 
5.2.2针对CCAA的投诉 
CCAA依据《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程序规则》 ,处理针对CCAA工作人员在注册活动中违反工作程序和工作守则的行为的投诉,以及对CCAA的争议处理决定提出的投诉。 
5.2.3 投诉人可从CCAA网站下载《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程序规则》 。 
第六章  资格处置 
对违反行为规范、不满足注册要求的核查员,经调查核实,CCAA将按照《注册认证人员资格处置规则》给予警告、暂停注册资格,直至撤销注册资格的处置。 
附件温室气体核查员注册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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