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激励 加速替代化石燃料
由于生物天然气的生产成本高于化石燃料,德国政府在2000年颁布的《可再生能源法》等政策中采取了强有力的激励措施以推进生物天然气替代化石燃料的进程。
受此推动,此后德国的沼气发电量一直强劲增长,德国占据了沼气利用的主导地位。
根据德国《可再生能源法》,产能为700立方米/小时及以下、700—1000立方米/小时、1000—1400立方米/小时的生物天然气发电厂可分别获得3欧分/千瓦时、2欧分/千瓦时、1欧分/千瓦时的补贴。产能1400立方米/小时以上的发电厂无补贴。沼气发电上网有补贴保障,进一步保证了德国沼气发电的优先性。
“上网
价格补贴是在生物天然气产业刚刚起步时,驱动其快速发展非常行之有效的激励措施。但也有不足:一是政府财政负担较重,二是政府缺乏对后期消费的监测监管。”Frank Scholwin说。
他介绍,2012年及后续的《可再生能源法》修订版本中,关于发电的相关支持减少,但仍保证了此前投运的生物天然气热电联产机组可获得长达20年的上网电价补贴。因此,大多数工厂现在仍在运行,但新建工厂数量没有增加。
在发电“退补”之后,生物质天然气在车用燃料领域获得了更多发展空间。根据德国生物燃料配额的要求,所有车用燃料销售公司必须在燃料中添加部分可再生燃料。可再生燃料生产公司通过生产燃料获得相应配额积分,化石燃料销售公司则需要购买配额积分。
“近期,德国的政策制定者颁布了新的间接激励措施,如对化石能源征收
碳税,并为车用燃料的温室气体减排提供激励措施,这很可能会刺激生物天然气在交通运输和供暖行业的发展。”Frank Scholwin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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