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环评机构考核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
各旗县区分局、各环评机构:
为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以及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内环办[2020]113号)等有关规定,规范环评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保证环评审批实效,针对在我市开展业务的环评机构,我局组织开展了年度考核,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范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开展环评业务的45家评价机构。
二、考核办法
(二)结合日常考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环评机构,在专家考核成绩基础分上酌情扣分:1、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专家技术评审会未通过的;2、日常考核中报告编制质量不符合要求的;3、工程师未按要求参加技术评审的。
(三)考核等次确定:得分70分以上(含70分)为良好,60-69分(含60分)为基本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三、考核结果(按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列)
(一)考核良好的环评机构15家,分别为:内蒙古珊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拓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农康大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有限公司、内蒙古绿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尚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八思巴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中政国评(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盛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环科园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英威尔曼环境技术(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清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考核基本合格的环评机构20家,分别为:兴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川蒙立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绿洁环保有限公司、内蒙古众电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信德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内蒙古信中安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中昕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新邦辉环保管家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智汇恒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博海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汇朗环保有限公司、内蒙古内大节能技术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考核不合格的环评机构10家,分别为:北京尚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企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中环佳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新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薪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内蒙古奥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创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主要存在问题
(一)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
(二)环评机构日常管理仍需进一步规范。
五、处理要求
(一)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上述10家环评机构予以通报批评。
(二)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计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项目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予以失信计分等处罚。
(三)各环评机构应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业务水平和环评文件质量。市生态环境局将对在我市范围内从事环境影响评价业务的机构进行集中约谈,并承诺若干事项。
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环评机构及环评工程师的日常考核与现场考核,坚决杜绝环评机构借证、卖证及虚假合作,同时不断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质量。
抄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杜俊峰副厅长、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处。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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