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预算120万元】吉林省生态环境厅招标温室气体清单编制购买服务招标文件

文章来源:未知碳交易网2020-07-01 10:33

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温室气体清单编制购买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温室气体清单编制购买服务
 
项目编号:THCG[2020]005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17733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浦东路8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春雪0431-899631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工0431—81177334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141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公告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需承担过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4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投标。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供应商,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3.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7月31日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7月01日08:30 至 2020年07月07日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请投标人自行登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标处理
 
磋商文件售价: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7月31日08:30 至 2020年07月31日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负一层投标文件收取专区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7月31日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省政务大厅
 
 
 
四、其它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THCG[2020]0055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吉林省生态环境厅温室气体清单编制购买服务已由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X-1580号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采购人为吉林省生态环境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温室气体清单编制购买服务
 
2.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采购预算:120万元。
 
2.4采购内容: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农业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废弃物处理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温室气体清单总报告编制等。
 
2.5服务期:2020年12月31日前。
 
2.6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需承担过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投标。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供应商,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
 
3.6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0年7月1日8:30起至2020年7月7日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请投标人自行登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标处理。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4.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具体办理方法请咨询客服电话:0431-85177688、客服QQ号码:800805008、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2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7日16:00时。
 
投标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3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0年7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负一层投标文件收取专区。
 
请有意投标的各潜在投标人特别注意:
 
5.1若本项目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区LED屏幕为准。
 
5.2参与交易活动的各相关主体应提前下载《吉祥码》,并按要求进行注册绑定工作。
 
5.3在省政务大厅负一楼投标文件收取专区统一收取投标文件并组织投标人签到。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自觉有序排队并按要求测量体温,向现场工作人员出示《吉事办》小程序中的吉祥码,扫码通过后在指定区域进行登记。
 
5.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应递交分别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票据等。
 
5.5在省政务大厅负一楼(原吉林银行自助服务专区)设置二次报价专区,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投标代表收到通知后在此专区进行报价。
 
5.6投标人代表要按吉林省、长春市有关防疫规定,确保自身健康状况,参与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均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规定的口罩,自觉保安全间隔距离,自觉维护好场地卫生和秩序,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如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7特别提示: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开评标活动流程按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通知执行。
 
六、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5万元。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银行保函或其它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人:张春雪
 
地   址:长春市浦东路813号
 
电   话:0431-89963117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1416号
 
电话:0431—81177334
 
 
 
监督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177334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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