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工信节能〔2020〕88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
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
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加快建设我省绿色制造体系,打造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引领相关领域工业绿色转型,根据《福建省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实施方案》(闽经信环资〔2018〕24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关于组织申报工信部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闽工信函节能〔2020〕105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福建省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经企业申报、各设区市工信部门推荐、
专家评审、公示、复核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定福建省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其中绿色工厂64家、绿色供应链18个、绿色园区6个、绿色设计产品20款(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绿色制造名单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和我厅反馈意见,持续改进提升绿色制造和绿色发展水平,切实发挥绿色制造示范带动作用,引领本领域制造业绿色转型。
二、各设区市工信局要高度重视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引导绿色制造单位发挥先进典型作用。要加强对绿色制造单位及第三方评价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对不再符合《实施方案》要求的单位及第三方评价机构,及时向我厅报送有关情况。
三、我厅对纳入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的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对存在弄虚作假、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产品质量问题和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以及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将移出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并进行通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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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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