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抓机遇 善作善成 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访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吕文艳

文章来源:湖北日报碳交易网2020-06-02 16:48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在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吕文艳看来,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驰而不息抓好生态环保工作的战略定力和坚定决心。
 
报告还特别提出,要“实施好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支持保就业、保民生、保运转,促进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
 
“这对湖北各行各业、对生态环保都是一个重大利好和机遇。”吕文艳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抢抓机遇,善作善成,千方百计地对冲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统筹做好环保疫情防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为湖北浴火重生和美丽湖北建设作出生态环境人应有的贡献。
 
坚持绿色发展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内涵,更是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根本之策。”吕文艳介绍,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省生态环境厅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较好地完成了各阶段生态环境工作目标任务,有力促进了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协同推进。
 
保持战略定力狠抓污染防治攻坚。2019年,全省国家考核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86%,劣V类比例1.8%。全省13个国家考核城市PM2.5累计平均浓度44微克/立方米,平均优良天数比例76.1%;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续下降。
 
吕文艳表示,按照国家总体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要求,在去年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我省采取超常规的办法,在全省开展定点帮扶及重点执法攻坚行动,计划安排五轮,因疫情影响只进行了三轮,但也有力促进了“硬目标、硬任务”的阶段目标完成。经过帮扶,全年PM2.5由帮扶开始之前同比增长2.5%到同比实现持平,优良天数也从下降6.6%到下降4.9%。我省已提前一年完成了“十三五”国家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恩施州首次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实现我省地级城市达标零的突破。武汉市及周边地区紧密配合,协同联动,构筑了联防联控联管联治工作机制,有力保障了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环境质量。荆州下大力气,通过PPP模式投资了50多亿元大力开展黑臭水体整治,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黄石土壤污染防治示范区的经验已走向全国。
 
把握战略重点狠抓长江保护修复。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八个专项整治都取得了重大进展。其中排污口排查方面,航测长江、汉江、清江流域面积1万多平方公里,拍摄航片18.5万张,初步筛出5954个疑似的河排污口。吕文艳表示,这次排查工作的范围之广、工作量之大、工作标准之严、工作要求之高前所未有,为我省长江保护修复打下了非常好的基础。
 
解决突出问题狠抓环保督察整改。有序有力推进我省“四位一体”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吕文艳介绍,目前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84个问题已完成59个,“回头看”反馈的问题49个已完成15个。《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涉及湖北18个问题,也都基本完成整改。省级三批督察的871个问题以及其他方面需要整改的问题也都达到序时进度。
 
贯彻保护优先狠抓生态示范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载体和抓手。”吕文艳介绍,去年我省共有7个地方入选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县和“两山”基地,已进入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第一方阵。2019年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年会在我省十堰成功召开。
 
深化改革创新狠抓体制机制完善。“放管服”改革富有成效。环评管理涉及的4项行政许可,目前已经依法取消了3项;将制浆造纸、轨道交通等13个行业类别的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下放给地市和湖北省自贸片区;印发《湖北省开发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对已开展园区环评的开发区、工业园区,进一步简化符合园区产业规划的项目环评内容。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将登记表由审批改为告知性备案,90%以上的项目无需开展环评。
 
同时,目前省生态环境厅机构改革已基本完成,垂直与综合执法改革也在逐步到位。吕文艳表示,全省新的生态环境管控体制和治理体系已基本形成,为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彰显抗疫担当
加快补齐医废处置短板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如何安全、高效、有序、科学处置医疗废物,对全省生态环境人而言,是一场极为严峻的挑战,可以说是经历了一场艰苦的遭遇战。
 
吕文艳表示,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在生态环境部的精心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和各地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迎难而上,奋勇担当,恪尽职守,连续作战,付出了十分艰辛的努力,经受住了大考,确保了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守牢了“阻隔”病毒传播的重要防线。
 
坚持高位推进,施行战时机制。吕文艳介绍说,生态环境部党组,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批示、调研医废处置工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就医废处置工作下达多项指令、文件、规范。上级领导和机构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提供了强有力组织保障,有效解决了诸多关键问题。省生态环境厅把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最重要的工作和头等大事来抓,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小组办公室,坚持“战时状态”“战时作风”“战时措施”,“一竿子插到底”抓细抓实各项工作。
 
坚持底线思维,提前谋划部署。1月底就要求全省各地落实“一倍能力、一个暂存库、一个专班、一个方案”,督促科学备选移动式医废处置设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炉和工业窑炉等作为应急处置设施。随着势态发展,进而要求武汉市配套1:2的应急处置能力,及时督促孝感、黄冈、咸宁等地提高应急储备能力,做到有备无患。
 
坚持督导帮扶,推动精准施策。省生态环境厅成立武汉工作专班,驻点帮扶指导,快速提升了武汉市医废处置决策和执行效能,并分别派出工作专班加强对火神山和雷神山医院医废处置现场监管。同时,由厅主要负责人带队,组织对武汉市实施“三天一轮全覆盖” 帮扶检查,督促医废收集处置安全规范进行,成效良好。
 
坚持四级联动,合力破解难题。部、省、市、县(区)上下同心,紧密配合。重点提升医废收集、运输、暂存、处置和防护五大能力。通过抢建专业的处置设施、增加移动处置设施、改造工业危废窑炉、打通垃圾焚烧协同、建设暂存库等措施,全省医废处置能力从疫情前的180吨提高到658.4吨,医疗废物运输车辆从144台增加到243台。同时,及时启动区域应急协调处置预案,组织襄阳、黄石、咸宁等地协助处置武汉市医疗废物。
 
在各方艰苦努力下,3月2日全省实现“日产日清”。截至目前,全省医疗废物处置总体达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日产日清”,实现了医废“零库存”、环境安全“零事故”、工作人员“零感染”,为湖北保护战、武汉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提供了坚强的支撑。
 
“目前,我省医疗废物产生量已降至疫情前水平,但在疫情期间暴露出的收集运输处置能力不足的‘短板’,需要加快补齐,持续推进。”吕文艳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慎终如始,加快补齐短板,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污染防治攻坚两大战役。
 
加快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提标升级——
 
力求抓住当前中央支持我省加快补齐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短板的良好契机,优化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布局,鼓励各地通过引进新技术、更新设备设施等措施,对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提标改造。同时,对目前尚没有集中处置设施的天门、仙桃、潜江等地,推动增加处置能力。
 
积极推动医废处置设施应急备用能力建设——
 
通过鼓励对现有危险废物焚烧炉、生活垃圾焚烧炉、水泥窑等进行技术改造,对新建危险废物焚烧炉设施同步设计和建设医疗废物协同处置设施等方式,实现“平时”“战时”结合,全面提升应急处置保障能力。
 
积极提升医疗废物贮存能力——
 
推动医疗机构规范建设与医院规模相适应的医废暂存间建设。同时,对收集处置能力不足的偏远区县要新建医废暂存库,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贮存体系。
 
加强医疗废物转运能力建设——
 
重点推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结合日常和应急的需要,配备数量充足的收集、转运周转设施和具备医废运输资质的车辆,以及一线人员数量,形成较为科学的转运处置体系。
 
加强医废处置信息化规范管理——
 
一方面是提档升级建设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平台,对重点单位危废(包括医废)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视频监管全覆盖,形成“监管一张网”,实现全天候、全过程监管。另一方面,在符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的前提下,结合生态环境监管,统筹加强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环境执法检查,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落实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持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积极推进法规制度建设——
 
总结提炼我省抗疫期间医疗废弃物收运处置各环节的管理经验,积极推动出台《湖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湖北省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构建和完善包括医疗废物在内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长效体制机制。
 
 
汇聚决胜力量
答好荆楚“生态答卷”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但受疫情影响,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目标任务推进的工作压力有所加大,对环境监管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靶向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持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的难度加大。
 
吕文艳表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者要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继续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战略定力,迎难而上、克难奋进,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三个治污”,全面完成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目标任务,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
 
通过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环境治理、提标升级重大建设项目的衔接,切实将环境资源要素向产业结构调整类建设项目集中倾斜,指导有关企业充分利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政策资金支持实现“腾笼换鸟”、绿色发展,合力促进产业优化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双赢”。
 
坚决打好打赢三大重点战役——
 
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及时完成并通报上年度考核结果,分解下达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和相关工作方案,有效传导结账年工作压力,有力有序推进各项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
 
聚焦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强化面源污染管控、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促进大气环境管理能力提升等6个方面22项具体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以工业、生活、农业、航运污染“四源齐控”为主线,推进“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协同共治,突出重点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
 
以改善全省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两个90%”目标任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先试、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等6个方面17项具体工作,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强化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
 
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对我省环境治理能力带来了较大考验,借此契机,将进一步加强视频监控、在线监测、无人机、无人船等方面的应用,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补齐日常监管执法人手不足、精准度不高的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治理监管体系,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支撑。
 
抢抓发展机遇
助力湖北高质量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4月29日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支持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一揽子政策。吕文艳表示,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湖北人民的亲切关怀,对湖北经济社会快速恢复发展的殷切期望,以及对包括生态环境系统在内的广大干部群众的关怀和鼓励。
 
坚持绿色发展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三个治污”,严防环境风险,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倒逼作用,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助力复工复产、加快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创新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优化环评审批服务措施。吕文艳介绍,目前我省已经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切实优化审批操作流程,全面实行“不见面”审批,最大限度实现企业审批“零跑腿”。同时对省、市、县三级政府明确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生猪规模化养殖等民生保障类项目开辟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做好要素保障,依法最大限度简化手续。进一步做好项目与规划衔接,用好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成果,最大限度简化项目环评内容,保障助推湖北省重点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截至目前,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已对291个项目实行环评豁免管理;对130个项目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已将沿江高铁武汉至合肥段、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一期工程、新集水电站项目以及全省生猪养殖项目等共236个项目纳入全省环评重点服务项目范围。
 
创新落实环保执法正面清单,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做到有需要有服务,无需要不干扰,在当好“店小二”的同时,大胆改革创新。
 
吕文艳介绍,3月25日,湖北省出台了《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国率先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分类管理制度。通过先行先试开展差异化、精细化、长效化的正面清单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引导和倒逼企业深度挖掘自身绿色发展潜力。截至目前,全省已完成2020年度正面清单编制、公示和发布工作,共有1594家企业及项目纳入2020年度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为湖北生态环境事业发展争取动力和空间。省生态环境厅成立了重大项目和政策谋划工作领导小组和专班,建立定期调度机制,认真谋划了蓝天、碧水、净土、农业农村、危废处置等5个方面的一批重大生态环保项目以及有关政策支持事项,全力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
 
“前期已争取生态环境部、财政部紧急下拨污染防治资金2.58亿元以及政策支持。”吕文艳介绍,在此基础上,省生态环境厅坚持应急与谋远相结合,认真谋划了一批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事项,已向国家有关部门专门报送请示,争取国家层面对湖北生态环境事业更大力度的支持,以抢抓中央关心湖北发展带来的重大发展机遇,努力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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