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财税改革控制减排的宏观经济影响

文章来源:昆山杜克大学环境中心碳交易网2020-05-26 06:45

为了缓解碳减排对宏观经济的影响,碳定价应当坚持“财政收入中性”的原则,避免出现经济放缓、企业利润减少但税负增加的“逆周期”现象。设计合理的碳定价,有可能带来温室气体减排与财税结构优化的“双重红利”,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充分利用碳定价的收入循环效应,利用碳税与基于有偿分配的碳市场可以实现千亿级别的碳价收入,用来替代其他扭曲税收(比如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面对我国公共财政收入与企业税收减负的双重压力,我国应在开展碳定价立法的同时建立税收返还机制,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持平的情况下改善税收结构,重点改善间接税过高的不合理税收结构,减少其对企业创新研发、市场化改革等方面的负面影响。除此之外,碳税与基于有偿分配的碳市场还可以增加地方的财政收入,在为地方政府提供气候治理激励的同时,缓解地方隐性债务风险。与此同时,改善我国银行的信贷资源结构,形成更有利于小、微企业的经济环境。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